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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4-06-09作者:

讯(韩贺彬  李江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主要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继续抓好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强化作风建设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与使用的重要依据,主要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主要责任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省直单位2014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要求各单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确保2014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近年来,安徽省委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在2013年底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又印发了《<省直单位2014年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对今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并明确了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他们对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逐项细化,明确了今年要完成或开展的5大项、72小项具体工作。这些具体工作涵盖了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以及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等内容,既体现了中央要求,又符合安徽实际,便于各单位对照执行。该省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等,都进行了具体的任务分解,明确了主要责任单位与协同责任单位。

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参照以往做法,在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对于明确到各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主要责任单位要负责抓好落实,主动加强与协同责任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协同责任单位要立足自身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任务的落实。

该省《通知》要求,各主要责任单位要针对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制定落实措施,并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单位要将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目标任务情况,于2015年元月上旬报告省委、省政府。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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