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作出回应,共计13条,其中有一位网友留言,咨询公务员跨地区、部门调动政策。
针对网友的留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公开回复,称公务员法规定,机关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调动属于公务员转任范畴。公务员转任应当在机关编制和职数限额内,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目前,国家正在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员转任办法。按照现行管理体制, 安徽省公务员转任审批管理权限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鉴此,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辖区公务员转任管理办法,对转任范围、职位要求、资格条件和程序等都有规定。该网友所反映外省公务员调回安徽工作的事宜,如调入省直机关需在编制职数内,通过双方协商同意,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如调入某市直机关涉及到当地政策规定,请网友向调入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作进一步详细咨询。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想请问夫妻两人都属公务员编制,但不在一个地方工作,长期两地分居,有什么政策可以转入同一地方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现就您所反映外省公务员调回安徽工作留言,回复如下。 公务员法规定,机关公务员跨地区、跨部门调动属于公务员转任范畴。公务员转任应当在机关编制和职数限额内,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目前,国家正在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员转任办法。按照现行管理体制, 我省公务员转任审批管理权限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鉴此,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辖区公务员转任管理办法,对转任范围、职位要求、资格条件和程序等都有规定。您所反映外省公务员调回安徽工作的事宜,如调入省直机关需在编制职数内,通过双方协商同意,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如调入某市直机关涉及到当地政策规定,请您向调入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作进一步详细咨询。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这封信,我是一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大学生,13年经省通一招考,目前在宿州偏远乡镇社保所工作,为了服务广大群众,把我们在大学的知识带给群众,我们远离城市生活,吃住在乡镇单位,住的都是老房子,连坐车都要步行10里路,才能有汽车,我们一心想把工作干好,让群众致富,服务群众,然而我们在工作中,感到迷茫,感到前途迷茫,很多同学都27,28都没有成家,拿着低微的工资,希望张书记,可以下基层,调研下我们的情况,给我们纳入事业编制,让我们稳定的服务基层,我们基层很缺少人员,。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具体请参考2013年12月10日人民网关于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回复。目前,国家和我省暂时没有出台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转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政策文件。
【网民留言】
我是寿县众兴镇的村民,我女儿金兰兰今年十二岁,今年读初一,在班级了有重名现象,给日常生活,学习带来很多不便,在当地户籍派出所申请改名,学校出示了证明,村里和镇里计生办也出示了证明,可证明交到派出所将近一年了,也没个音讯,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告知一下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好,希望当地派出所可以提高办事效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6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寿县众兴镇更改姓名问题,我们要求寿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正在施行的《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予以办理。一般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完成。 您反映的给女儿更改姓名长时间未办理,经寿县公安局众兴派出所查找,未发现您反映的业务受理记录。后经调查得知:您委托村干部帮助办理相关业务,该村干部由于耽搁,暂未到派出所申请。众兴派出所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您本人,并通知您携带有关材料及时到派出所申请。 如您还有疑问,可以和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联系,联系电话:0564—4224470;也可以直接到寿县公安局众兴派出所咨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大人:我是霍邱县城关镇大同安置小区的拆迁安置户,2013年底霍邱县城关镇大同安置小区各安置户就被通知可以办理入住手续,现在已有不少住户入住了,不过一直到现在小区还没水没电,逼得住户们自己从远处拉电线,去挑水吃,我们不知什么原因不给小区通水电,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恳请领导给我们帮助,让我们小区尽快通上水电。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7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霍邱县城关镇大同安置小区水电问题,我们要求霍邱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霍邱县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霍邱县城关镇大同安置小区安置户于2013年底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时水电已接通。今年初南环路建设导致该小区水电线路调整,水电暂时停用。 目前,经霍邱县城关镇与霍邱县供电公司多次协调,大同安置小区已经通电,正在进行线路设备调试工作;同时,城关镇与县自来水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自来水公司已承诺确保10天之内通水。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很抱歉打扰您,我想咨询您一下:我是13年新招录的公务员,现在试用期内,因为家里特殊情况和本人性格能力,觉得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所以想申请取消录用,请问现在申请取消录用可以吗,审批程序是什么,一般需多长时间?另外对以后找工作有没有影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2014年4月9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及符合其他规定情形的,可以办理取消录用。您系2013年新录用公务员,目前尚属试用期,按规定可以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具体审批程序为,由所在单位在认定具体情形并同意后,将拟取消录用人员有关材料提交县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报具有公务员录用管理权限部门审批备案。目前,全国部分省份已出台政策,对已办理过取消录用手续人员一定年限内不允许报考该省公务员作了规定,按照我省现行政策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被取消录用后,对报考我省公务员没有影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您若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与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63221。
【网民留言】
我是霍邱县济经开发区吴集村一位党员,向你反应一事,那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享有;《一户一宅》政策。可我们这农村村民《一户多宅》的事十分多见,我们这里有多户给相关人员送了礼,他们就同意村民的要求。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村一户多宅问题,我们要求霍邱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霍邱县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村在1992年撤区并乡以前是吴集小乡政府所在地,人口居住集中。2010年5月因矿业开发需要,整建制划入霍邱县经济开发区。村里群众结婚成家与父母分开居住时,均按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在村里划分的宅基地上新建住房。现吴集村人口3498人,930户。经霍邱县经济开发区调查,目前没有发现您反映的一户多宅现象。 霍邱县经济开发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房屋建设日常管理巡查和违障建筑拆除工作力度,对违规建筑物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网民留言】
蚌埠~浮山段 讲治理淮河讲了十几年 农民房子不能修 买又买不起 开始问讲没有批 现在批了讲初步设计没有批 问政府 讲等到哪天 都是回答不知道 要么就是跟大爷样 的和你讲 你继续等 你盖房不会赔你 村子里都是大龄男青年娶不到老婆的 房子一年比一年贵 你们怎么不能为老百姓想想 坑了成千个家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浮山段行洪区涉及五河县花园湖、临北段和香浮段等三个行洪区。多年以来,行洪区的广大人民群众饱受洪水之苦,特别是03年和07年,香浮段靠山坝溃破,香浮段和临北段行洪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全部搬迁,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巨大损失,广大人民群众也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和牺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一直关心、关注行洪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决定投巨资对蚌浮段行洪区进行调整和建设,该项目自2007年启动以来,历经规划、可研、初步设计等阶段,目前已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3月24日至29日国家发改委投资评审中心在蚌埠举行了蚌浮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投资评审会,这意味着该项目最后一项审查已经通过,估计2014年5月至6月初步设计可以批复,2014年汛后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工程计划工期46个月。 工程开工首先将进行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对涉及到的乡镇村建房作如下安排:临北行洪区黄咀、十里城二个村整体搬迁到大庄口村以南集中建设,官铺等村20多户集中建设,其余各村建房按镇政府统一规划进行;香浮段行洪区河口、张许二个村在104国道两边集中建设,陈台村在朱顶以东、三王路以北集中建设,刘台、柳湖二村在柳湖以南、三王路两边集中建设,其余各村建房应符合镇政府统一规划。 若您所在村不在集中建设的范围内,建议按农民建房程序向镇政府申请报批。
【网民留言】
霍邱县城关镇东湖路电信局对面的水果摊占道真的太严重了,占完了人行道,又占慢车道,纸箱杂物就堆在主路边上的护栏上,搞的那个路口经常拥堵不堪,这两家摊点确实相当滴牛叉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两家占道水果摊该不该取缔?这种肆无忌惮的损公利私,影响大家生活环境和出行环境的行为,是否应该为大家所共同抵制和摒弃,月盈则亏,物极必反,这两家水果摊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月5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霍邱县城关镇占道经营问题,我们要求霍邱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霍邱县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霍邱县城区个别水果摊点严重占道问题,霍邱县执法局表示将加大执法处理力度,逐步完善管理制度,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占道水果摊点的规范治理。
【网民留言】
安徽电力公司造假,廹使多位女员工提前退休 按照劳社秘[2003]169号规定,原身份是工人的女职工,已经聘用到管理(技术)岗位连续工作满二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女干部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 安徽省电力公司,躜劳社秘[2003]169号文的两个空子, 1}此文的‘可按照’,被诡辩为‘也可不按照’, 2}此文要求用人单位将工作岗位设置情况报备,并作为本企业女职工退休条件认定的依据。该公司2001年岗位设置已十分淸楚,不及时椐实报备,于2009年报了个假的,说他们原设的管理岗位,主管职位以下的确定为生产岗位。这明显是要把职位层次较低的管理岗位女员工提前到50岁退休。 此报备函前及其后四年之久,没有一个人因此规定修改了劳动合同。直到2013年8月拿出来,秘密操作,背着当事人,把退休申报表的现岗位写成生产岗位,又不公示。蒙骗人社厅,把20多位女员工当做工人,批准50岁退休。 省电力公司操作上也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未依法通过职代会讨论,未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签定书靣协议,变更巳签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不服,上访国网公司,在受到上级公司要求纠正错误之后,仍不沏底改正,要下属单位,与当事人谈判,退休金照拿,另行安排工作,再拿一份聘用金弥补损失。 劳社部发〔1999〕8号指出: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安徽省电力公司做法,结果是企业可不再为当事人上交五险一金,却大大增加了社保资金的支出。仅以20人每月平均养老金3000元计,五年是400万元左右,社保部门能允许吗?任其继续下去,提前退休女员工数越耒越多,社保基金的压力就更大了,人社厅应负责清退回企业才是正确的做法。 当前用人单位釆取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手法,逼女员工提前退休现象不少,要求对电力公司此次批量强廹女员工提前退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追究违规造假的责任人。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看到您2014年4月18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厅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主要是关于企业岗位划分方面的问题。 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的政策规定:对于女职工退休年龄,过去国家是以干部、工人身份分别规定的,干部身份的为55周岁,工人身份为50周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特别是《劳动法》颁布后,企业内部打破了身份界限,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5条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内由转制前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由于不同企业的工作岗位千差万别,具体岗位划分应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来划分,属于企业自主权。为贯彻国家规定,根据原国家劳动部有关文件精神,原省劳动保障厅于2003年制定了《关于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 2003〕169号),要求参保的用人单位对本企业岗位按照管理和生产岗位进行划分,并将工作岗位设置及变动情况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查,各级劳动部门以各单位报备的岗位作为该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的依据,以体现公平公正。 安徽省电力公司岗位划分及职工退休办理情况:省电力公司是在省社保机构参保的国有企业,该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岗位进行了设置,按岗位系列、专业、岗位名称和职务层次对省公司和所属单位进行了岗位划分,并于2009年4月将岗位划分情况报我厅备查,作为该系统女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依据。一直以来,凡电力公司申报我厅办理退休手续的女职工,我厅均按该公司报备岗位确认,符合条件的批准退休。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政策,请与我厅养老保险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63162。
【网民留言】
为什么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工资没有向企退高工倾斜了?上海浙江等都有。请说明理由!谢谢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2014年我省养老金调整政策只针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高工人员不在调整范围之列。 我省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严格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规定执行。要求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明确规定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两部批准的实施方案执行。因此,今年我省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养老金调整办法,并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和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符合国家政策精神。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的苗圃场11年12月15日在即没有签订协议,没有任何补偿,也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当地政府违法强拆,并趁家中无人强行拖走103棵珍贵盆景(价值200余万元),我与11年12月26日去安徽省信访局信访,事隔26个月,13年6月去国家信访局信访,至今8个月,怀远县政府弄虚作假,蚌埠市信访局既不给手续也不给答复。恳请书记在百忙中过问一下。谢谢! 怀远县上洪苗圃场 郑颖 18909655995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蚌埠西出口公路扩建工程是蚌埠市2010年重点工程之一,征地拆迁涉及的上洪苗圃场位于原怀远县涂山风景区(现属禹会区),为郑颖、王志远夫妇所有,属家庭经营形式。征地拆迁涉及的上洪苗圃场土地面积约224平方米(南北长约28米,东西长8米)。拆迁涉及的地面建筑为两间看护房,其中平房15.46平方米,石棉瓦房18.71平方米,合计面积34.17平方米。经评估公司对此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房屋残值评估为人民币11642元,按货币还原方式进行补偿,其房屋补偿款为32485.76元;院墙等附属物补偿款1312.80元;搬家费、租房费1230.12元。本次应补偿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合计为35028.68元。参照蚌政〔2009〕2号《关于印发蚌埠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征收苗圃或花卉给予3000元/亩的移植费”补偿条例,补偿上洪苗圃场内72株盆景平均每株1000元移植费,合计72000元。本次应补偿上洪苗圃厂房屋及附属物拆迁补偿款、盆景移植费合计人民币107028.68元。郑颖、王志远夫妇认为补偿低,不愿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工作组多次向王志远、郑颖夫妇宣传拆迁补偿政策,并将补偿款提高至15万元,终因郑颖、王志远夫妇的要求过高无法满足而无结果。 2011年12月15日怀远县执法局对违规房屋依法进行拆除并对盆景进行移植,公证处对拆迁过程进行了全程摄像、拍照,并请园艺场有绿化养护经验的职工对被移除盆景进行保护移植,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现场看护,并无偿为其修建围墙及大门。同时,委托怀远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丙级资质)对现场树木价值进行评估,树木评估价值仅为148500元。据此,对其房屋及盆景移植补偿并未损害其经济利益。 此后,被拆迁人多次赴省、赴京及到市上访,经多方协调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以上情况,请留言人考虑采取司法途径争取您的诉求。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现在全省都在开展离任村干生活补助工作,但对乡镇组织安排到乡镇企业工作的老村干,不予认定工龄,我认为这个政策非常不妥。因为一,在改革开放初期,如1984、1985年,各地都大办企业,乡镇党委政府就从优秀村书记或主任中选拔一批到乡镇企业工作,但到90年代这些人因为年龄而退下来了,没有享受或乡镇打发一下就回村了,这可是乡镇组织安排的。因为二、这些人都是同期优秀村干,现在倒好,听上级的话,现在反而吃亏了?因为三、这些人都为改革开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自己倒没有享受到好的待遇。因为四、这批人都有80岁左右了,有的还生活艰难。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你在人民网留言系统上给省委书记关于“村干部补助问题”的留言收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离任村干部的生活待遇问题。2013年12月2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组字〔2013〕22号)。《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必须是曾在村工作、正常离任、且符合补助政策的离任村干部,不在村工作、不是村干部身份的不在该文件范围之内。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宝顺书记,您好!直到几天前,我才知道:辛辛苦苦工作在安徽省基层公益性岗位上的八千多名高校毕业生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既是经省统考统一选拔出的高校毕业生,又是在基层服务,为什么这批人却不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百思不得其解。我们真诚地期待安徽省委、省政府、组织部、人社厅等相关部门的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您们的 宝贵时间坐在一起对这批人的身份和未来出路给予考虑,尽快出台关于这批人的政策。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国务院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统称为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具体请参考2013年12月10日有关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回复。(刘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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