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新华网2014-03-19作者:

向污染宣战,护碧水蓝天。昨日,记者从省直单位黄标车淘汰工作会议获悉,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皖机构将在今年9月30日前淘汰全部黄标车,并力争提前完成。

4月30日前 完成市级公务黄标车淘汰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迅速,态度坚定。1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发布《合肥市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合肥市黄标车区域禁行措施工作方案》,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标车限行及淘汰工作也划定时间表。

淘汰公务黄标车,合肥一马当先。1月26日,合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18辆黄标车率先报废,拉开了全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序幕。根据调查摸排,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共有黄标车1372辆,约占全社会黄标车总量的2.4%。目前,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淘汰公务黄标车174辆,占应淘汰黄标车总数的26.32%,4月30日前完成市级公务黄标车淘汰。

9月30日前 完成省直公务黄标车淘汰

根据《合肥市黄标车区域禁行措施工作方案》,今年7月1日起,黄标车在一环路以内实施禁行;10月1日起,对一环路以内行驶的黄标车将给予处罚。为配合我市的黄标车限行举措,省直公务黄标车将在9月30日前完成淘汰。据统计,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共有黄标车759辆。其中,事业单位共有331辆,部属和省属高校119辆,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20辆,中央驻皖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共289辆。

鉴于黄标车淘汰工作涉及多个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省直公务黄标车淘汰将由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分类实施。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带头负责督促检查,部属、省属高校的黄标车淘汰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省属企业和中央驻皖企业的黄标车淘汰工作由省国资委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黄标车淘汰工作由省卫生厅牵头负责。各牵头单位将对照任务分解表,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黄标车淘汰任务按时完成。(梁昌军)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