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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2014-01-05作者:

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今年,政府购买服务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开展试点。

据了解,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一项经济活动。

该意见明确, 2014年我省将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扩大实施范围,加快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进程;到“十二五”末,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加快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相关配套政策不断建立和完善;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制机制取得明显突破,社会组织发育良好,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王秋婷 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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