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是不是也限制了?如何处理一些污染严重的“老企业”?本月初,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昨天下午,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规划》中大家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规划》将我省国土空间划分为三类主体功能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限制开发区域占我省面积一半以上,一些身处该区域的市民疑惑:“这难道是不让发展的节奏吗?”
“限制开发并不等于限制发展。”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在发布会上表示,限制和禁止开发并不是限制和禁止发展,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农产品和生态产品的生产能力,“各地环境承载力不同,适合发展的方向也不一样”。张韶春表示,限制开发地区也会适度推进工业化。 张韶春还表示,在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会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来支持这些地区民生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力度。
最近,马钢合肥公司等企业污染问题受到公众的关注,当这些原有的工业布局与规划功能区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这些老企业?张韶春表示,《规划》中对污染企业要求很“严”。重点开发区域,提出严格的污染物排放要求。限制开发区域,通过治理、限制和关闭污染物排放企业等手段实现环境质量达标,“在禁止开发区域,依法关闭所有污染企业,无法做到‘零排放’的必须限期迁出”。(杨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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