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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3-12-16作者:

爱上网,上网费同比增长46.9%;爱网购,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同比增长超过300%。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对今年前三季度安徽省城镇居民消费情况进行的最新调查显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普通百姓的消费习惯已悄然改变。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的最新抽样调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安徽城镇居民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支出135.3元,同比增长了305.7%,网购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也提高了0.7个百分点。消费方式的变化更推动了上网费攀升,前三季度安徽人均上网费达到13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9%。

统计部门分析指出,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城镇居民的消费理念也不断转变。网络购物不仅有优惠的价格,而且灵活快捷、节约时间,逐渐成为城镇居民消费的新途径。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络购物消费,从而加速带动了消费方式的改变。(马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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