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起,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的原则,推动地方及时解决环境问题。
截至11月26日12时,安徽省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二十六批信访件88件,涉及环境问题154个,多个信访反映的是复合环境问题。其中,涉及大气环境问题53个,水环境问题33个,噪声环境问题30个,土壤环境问题10个,生态问题8个,辐射问题2个,其他环境问题18个。
转办信访件涉及16个地市。其中,合肥市、安庆市各15件,马鞍山市8件,淮南市7件,六安市、蚌埠市、亳州市、宿州市各6件,阜阳市、滁州市、芜湖市各4件,黄山市3件,宣城市、淮北市、铜陵市、池州市各1件。
按照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省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皖期间保障工作方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组织各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立查立改;依法依规查清责任,严肃问责;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当日,上述案件已全部交办各地。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记者 彭旖旎)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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