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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8-11-04作者:

记者日前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决策部署,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近日开展2018年度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工作。

据了解,申报对象为第一批、第二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支持事项为: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购置研发、生产设备,对在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购置与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产生的直接费用进行后补助。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产品(样机),对在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开展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内容相关的产品研发、样机试制、检验检测活动(包括试剂和耗材等)产生的直接费用以及相关研发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核实后进行后补助。

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编制要求具体负责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资金申请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张冠李戴,不得重复申报。(记者 郑莉)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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