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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8-08-31作者: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了《安徽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自9月1日起,群众办理107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

按照司法部关于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部署,我省深入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惠民,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工作,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要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根据此次发布的《清单》,自9月1日起,群众办理出生公证、出生医学证明公证、曾用名(又名、别名、译名、笔名、网名等)公证、居民身份证公证、居民户口簿公证、户籍证明公证、护照公证、国籍公证、住所地公证、居住地公证、指纹公证、印鉴样式公证、签名样式公证、无犯罪记录公证等107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记者 李晓群)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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