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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纪委监委2018-08-27作者:

日前,安徽省委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三查三问”。

“三查三问”即检查政治上是否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对政治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检查工作上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安徽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检查作风上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该省实施细则,重点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开展“三查三问”,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要强化监督检查,对照“三查三问”重点内容,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抓好常态化自查自纠,注重常态化明察暗访,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省委汇报,并视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针对自查出的突出问题线索,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问责、严肃问责;问责不力或影响恶劣、涉嫌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在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应当问责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视情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被问责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的问责案件,由安徽省纪委监委定期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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