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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8-08-01作者:

为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行为,优化农业发展环境,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物价局、农监办近日公布了我省2018年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

2018年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包括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农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本次公布目录,根据有关规定,取消或停征了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农业部门检验检测费、农机产品质量检验费、质监部门产品质量检验收费;变更了教育部门部分涉农收费管理方式;农村一般工商业用电(1-10千伏)由0.7643元/千瓦时降至0.7153元/千瓦时;降低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早籼稻由130元降至120元,中晚籼稻由136元降至126元,粳稻由150元降至130元,小麦由118元降至115元。

省物价局、省农监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商品、服务必须严格按公示的定价项目和价格水平执行,不在目录之中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一律停止执行,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价格和收费标准。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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