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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8-07-15作者:

记者近日从省司法厅获悉,全国普法办近日通报表彰了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省长丰县、合肥庐阳区、淮北烈山区、蒙城县、宿州埇桥区、固镇县、阜阳颍东区、淮南田家庵区、全椒县、金寨县、当涂县、繁昌县、绩溪县、铜陵义安区、青阳县、怀宁县、休宁县榜上有名。

近年来,我省各地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效。在抓好学法用法同时,各地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法治文化载体和普法阵地作用,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了法治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夯实了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基础。(记者李晓群)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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