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安徽省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来源:中安在线2018-06-12作者:

记者6月1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日前出台,对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的功能和作用、申报与评审、资金补助与项目效果、日常运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每年评审认定一次,先由地方遴选推荐,再由省级专家评审,公示确认后进行授牌。

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主要在创业服务机构、高等院校中认定,具有开展精准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总结推广创业服务工作的先进经验、培养创业服务后备人才等综合功能。申报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至少要有1位领衔创业指导大师及2名以上工作人员;认真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促进创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协调落实促进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完善的创业指导大师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经认定的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财政将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用于大师工作室所需设备购置、人才培养、技能交流等支出。(记者 田婷)

【责任编辑:史洪芳】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