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现将省、市级河长名单向社会公告。
安徽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史洪芳】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