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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新华网2017-01-06作者:

一、歙县王村镇党委原书记胡长春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等问题。胡长春在任王村镇党委书记、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9万元,通过套取项目资金发放补贴21.36万元,携带家人去浙江旅游并在单位报销相关费用。此外,胡长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胡长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枞阳县浮山派出所原所长周卫兵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等问题。周卫兵任所长期间,浮山派出所私设“小金库”,并违规使用“小金库”资金报销相关费用。此外,周卫兵还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周卫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泗县泗城镇胡陈村党总支书记刘洋违规为孙子操办“满月宴”问题。2016年4月,刘洋为孙子举办“满月宴”,违规收受部分村民礼金。刘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礼金予以退还。

四、淮南市皖淮化工厂留守处原主任陈宜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陈宜民任留守处主任以来,违规公款吃喝13.15万元,公款娱乐消费4300元。此外,陈宜民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车私用问题。陈宜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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