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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安徽:纵深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来源:新华网2016-12-15作者:

记者今天上午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日前发布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安徽第一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的针对价格机制改革的文件,实施意见共7部分35条,从能源价格市场化、交通运价机制、分类实施景区门票价格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安徽省物价局局长陶方启介绍,《实施意见》的目标是要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到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充分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先行开展输配电价试点改革,逐步放开气源采购、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车用天然气价格。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落实资源环境收费基金或有偿使用收费政策,简化用水分类,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调整水资源费标准。完善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超低排放企业给予加价奖励,完善差别电价、水价等价格措施。健全交通运价机制,逐步放开地方铁路运输、民航地面延伸竞争性服务和汽车客运价格,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深化医药价格改革,全面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范围,取消公立医院耗材加成。分类实施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价格改革,保持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和落实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惩戒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编制公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清单,落实好《安徽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健全保障基本民生的价格政策。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建立健全教育、养老、殡葬等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协调机制。要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价格管理方式等。

为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施意见》提出:一是实行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将政府定价纳入权责清单,目录之外无政府定价权,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扩大经营者自主定价范围。二是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定价机制、成本监审规则,有效约束和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三是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逐步推行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项目成本公开制度。(房子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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