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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12-12作者:

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日前发布消息,11月份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环比上涨0.53%,同比上涨6.92%。经测算,在人均消费量保持不变情况下,11月份我省低收入群体居民生活必需品人均消费支出环比增加0.4元,同比增加13.34元。

从环比来看,居民食品类价格上涨0.54%,居住消费类价格上涨0.47%。其中蔬菜价格上涨3.21%,人均消费支出增加1.39元;肉禽蛋价格下降1.37%,人均消费支出减少1.24元;粮食、食用油、副食品、水产品、居住消费类价格和支出变化均不大。从同比来看,居民食品类价格上涨7.8%,居住消费类价格上涨1.09%。其中蔬菜、肉禽蛋、粮食、水产品价格分别上涨24.75%、0.82%、2.51%、5.27%,人均消费支出分别增加10.25元、1.35元、0.73元、0.53元;食用油、副食品、居住消费类价格和支出变化均不大。

相关人士分析,11月我省气温明显下降,并于下旬发生大范围降雪,致使蔬菜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供应偏紧,导致蔬菜价格小幅上涨。(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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