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陆迪)6月3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

2024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年度目标。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连续两年超90%,劣Ⅴ类断面连续4年为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得到保障;土壤、地下水和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生态质量指数连续3年保持二类。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93.7%,连续5年超9成。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国家二级标准。PM10、NO2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4%、12.5%,PM2.5、SO2、CO年均浓度3项指标同比持平,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82.2%,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8天。无较重及重酸雨城市。
水环境质量优,地表水Ⅰ—Ⅲ类断面占比92.5%,同比升2.2个百分点,引江济淮一期工程安徽段输水干线Ⅰ—Ⅲ类断面占91.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提升,地级、县级水源地达标数同比分别增1个、8个。
声环境质量改善,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同比均降0.7分贝,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同比上升。生态质量方面,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3.75,生态质量为“二类”,其中,池州和黄山2市生态质量为“一类”。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本底水平,电磁环境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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