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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11-17作者:

近日,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自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一是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二是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三是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四是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五是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六是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七是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八是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专项检查期间,全省12358价格举报热线24小时开通,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目前,省物价局专项检查组已分赴相关市进行直接检查,各市组织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也将如期展开。(王恺 戴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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