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省纪委日前印发通知,部署省纪委机关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事宜,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省纪委的示范推动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热潮。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在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时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中央新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代会精神,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郝家福深有感触地说:“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按‘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
据了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结合《准则》和《条例》,研究部署落实举措。滁州市纪委机关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强调要找准省委要求和工作实际的结合点,切实把省委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灵璧县纪委常委会在传达学习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时表示,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四种形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提升基层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广大基层纪检干部纷纷表示,要对标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以“永远在路上”的心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为实现省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改革发展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严字当头 才能永葆先进
连日来,人们在学习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报告时,看到字里行间“坚决”“决不允许”“不准”“必须”等词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可谓“温恭朝夕,念兹在兹”,绝不含糊。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为例,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赂等行为”,这样的“坚决”有11处之多;像“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等,用“不允许”表达的词句有8处;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等,先后用了六个“不准”。凡此种种,广大干群在点赞称道的同时,坚定了对从严治党的信心。
“严”的要义是紧密,即没有空隙;“严”又是一种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是一种抓落实、出成效的本领。对于一个政党来说,敢不敢“严”、能不能“严”、会不会“严”,关系着自身的生死存亡和事业的兴衰成败。战争年代,群众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小事”中,看到了党和党领导的队伍纪律严明、对群众利益的维护和尊重,从而自觉拥护党、跟着党;延安时期,群众从党的领袖及高级将领与士兵同喝南瓜汤、同住窑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特殊中,看到了领袖的崇高和魅力,党只要一声令下,大家就能奋不顾身、勇往直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坚定推进从严治党,群众不仅看到了党内政治生活展现出新气象,更感受到党风、社会风气的新变化,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信心更足,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信心更满。
“严”还是一种坚守。 “严”说起来容易,但真正“严”起来,时时严、处处严、严一辈子,却不是件容易的事。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很难“严”下去;没有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很难做到“严”。古人云:“仁义之道,守之而不失;俭约之志,始终而不渝。 ”想把从严治党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党员就应从心灵深处“严”,从言行举止“严”。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得清清白白,党组织和党员才会得到人民的信任;“严”得秋毫无犯,党组织和党员才有良好形象;“严”得干干净净,党的事业才能蒸蒸日上、兴旺发达。
“人之命在元气,国之命在人心。”眼下,有了人心思“严”的心态,加之人心思“严”的环境,面对从严治党的时代课题,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主动面对“严”这面镜子,时时观照自己、反省自己、改进自己,永葆共产党人公仆本色,在民心所向中凝聚开拓未来的奋进力量。(刘福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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