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山区林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9月27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林业局对近日印发的《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实施方案》聚焦“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明确8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改革,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解决林权碎片化问题;提升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有效提高森林质量;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建立健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林权管理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省林业局总工程师李拥军
省林业局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李拥军介绍,《实施方案》是安徽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深化林改的重要指导文件,“安徽味”的干货多,“含金量”“含新量”十足,突出亮点体现在多举措促进集体林业高效经营、多渠道推动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多方式加大林业产业政策扶持、多元化加强林业金融服务能力。
在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聚焦“国有+集体”,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全面加强场村合作。在提升森林经营水平方面,明确森林经营方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对经营主体一次性下达5年林木采伐限额且据此审批。在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方面,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对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超过30立方米的,实行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
同时,在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方面,支持林业大市、林业大县开展公益林分类补偿试点,探索实行差异化林业生态补偿。在加快推进林业碳汇建设方面,构建符合安徽省实际的林草碳汇模型及参数,推动碳汇林建设,制定全省林业碳票管理办法。
《实施方案》明确,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支持“以竹代塑”,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对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提高容积率的林产品加工类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以林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此外,在优化林权信贷服务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党建引领·码上办”涉林贷款、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开发木本油料、毛竹、林下经济等涉林、宜林专属金融产品。在提升森林保险保障能力方面,支持保险机构推行“林长制护林保”,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林长制改革”对接行动,推广毛竹目标价格、油茶等特色林业保险,试点开发森林和湿地碳汇保险、林业气象指数保险等创新险种。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