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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超97%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4-09-24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9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3年底,全省定点中医医疗机构2231家,97%以上的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条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省医疗保障局局长 金维加

2021年6月,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联合出台《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涵盖医保全流程、全要素服务管理等内容,目前已取得积极成效。

我省支持中药纳入医保。动态将我省在用的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及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截至2023年底,累计将83个中药饮片、499种中药配方颗粒、144个医院中药制剂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我省进入医保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数在长三角省市最多。

同时,改革中医支付方式。在DRG/DIP付费改革中,对中医医院、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药项目给予系数或分值倾斜。在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中,将14个中医病种纳入实施病种目录,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中医适宜技术。试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对一些疗效确切、花费较少的中医优势病种,在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下,医保支付参照西医同病种给予一定比例倾斜。在此基础上,今年7月1日起,全省推开“锁骨骨折、肱骨近端骨折”等6个中医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让中医展优势,患者少受罪。

对中医中药倾斜定价,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加成不超25%销售”相关规定,同时对公立医院开展的“中医辨证论治”等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明确在西医诊查费基础上相应上浮3元,体现中医药从业人员劳务技术价值。

此外,支持中药产业发展。2023年11月,省医保局牵头、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厅局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通过开展“阳光采购”、动态扩大中药配方颗粒目录等方式,提高医保支持力度。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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