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9月1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严格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力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经初步评估,我省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明显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从2015年的32.49亿立方米下降至2023年的22.17亿立方米,下降幅度达31%。同时,全面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预计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

省水利厅副厅长 储涛
早在2015年,省政府公布我省地下水超采区范围,省水利厅会同5个部门印发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明确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目前正在开展新一轮超采区划定工作。
依托引江济淮等跨流域调水工程,我省加快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同步推进受水区地下水水源置换。截至2023年底,已完成皖北13个县区地下水水源替换为地表水,置换人口940万人;计划到2025年,完成皖北28个县区的地下水源置换,实现皖北地区群众基本不喝地下水的目标,皖北6市28县(市、区)约3000万城乡居民将全部喝上地表水。持续实施淮河以南地区农村供水提升工程,通过“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提升农村饮水人口约2400万。
为全力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农村群众有水喝、喝好水。近年来,我省统筹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大别山区、皖南山区等区域布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与改造。预计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受益比例达到95%。同时,全面推行县域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到2025年底前,有农村供水任务的98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县域统管,农村饮水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此外,我省不断优化全省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逐步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在全省先后建成451眼地下水自动监测站,地下水超采区水位监测实现全覆盖。强化价格杠杆,对超采区和非超采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实行差别化征收,超采区地下水水资源费标准提高3至4倍,以价格杠杆推动地下水节约和保护。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