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8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和机制创新,持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档升级。截至2023年底,全省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102.7亿元,村均经营性收入64万元、同比增长37.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潘鑫
为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我省先后出台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资金、用地、金融、人才、税收等方面提供支持。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安排财政扶持资金59亿元,扶持10233个村,建设8829个集体经济项目。
我省各地在发展中积极创新,探索片区组团、联村抱团、成立经营实体等运行方式,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全省村领办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有7967个,实施联合抱团发展的村5131个。同时,各地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功能作用,依托资源禀赋、人文特色等,参与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涵盖生产服务业、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
据悉,今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发布,并于明年5月1日施行。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稳步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要大力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百村引领、千村示范、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利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每年扶持1000个以上村,力争到2027年,基本实现对行政村扶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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