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6月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等情况。
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实现“双改善”,在全国均提升2个位次,改善幅度均居全国第7;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国第3;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得到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声环境质量均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生态质量总体良好。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93.1%,连续4年超过90%。

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23年,全省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2项指标同比下降,全省PM2.5年均浓度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O3浓度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2项指标同比持平,SO2年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CO浓度0.9毫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82.9%,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此外,降水pH年均值为5.98。平均酸雨频率7.0%,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有5市出现酸雨。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贾良清
长江干流安徽段总体水质为优
安徽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210条河流、73个湖泊水库共401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90.3%,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安徽段总体水质为优,20个断面均为Ⅱ类。淮河干流水质为优,13个断面中有5个水质为Ⅱ类、8个为Ⅲ类。新安江干流水质状况为优,2个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巢湖全湖及东、西半湖水质类别均持续为Ⅳ类。引江济淮一期工程(安徽段)输水干线沿线47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43个,占91.5%。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102个国考点位水质以Ⅳ类及以上为主,满足国家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考核目标要求。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方面,设区市的44个水源地中,有40个水源地监测项目全部满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同比持平。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的84个水源地中,有75个水源地监测项目全部满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同比持平。出现超标的水源地中,地表水水源地5个,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地下水水源地4个,受地质环境背景影响,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钠和碘化物。
宣城、池州、安庆和黄山生态质量为“一类”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设区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8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1分贝,同比上升0.1分贝。
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4.12,生态质量为“二类”,同比基本稳定。其中,宣城、池州、安庆和黄山4市生态质量为“一类”,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和铜陵8市为“二类”,淮北、亳州、宿州和阜阳4市为“三类”。
此外,全省大气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本底水平,地表水体及饮用水水源总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水平范围,监测点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水平均为本底水平。在合肥市开展了城市电磁辐射(射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点位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