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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255.19亿元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4-06-06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6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安徽不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560.2万户,继续保持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2023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255.19亿元。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何汉翔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共办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登记9.74万户次,为4059户个体工商户办理“个转企”登记。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实有个体工商户560.2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8.8%,继续保持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安徽有关做法写入市场监管总局《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报告》。

省市场监管局联合13个部门制定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30条举措,在减免税费、缓缴社保水电气费、稳岗创业、金融支持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

优化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建立民营企业双月座谈会制度,定期听取个体工商户意见建议。联合15个部门开展两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协调解决困难诉求1.38万个。2023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累计减税降费255.19亿元,降低水电气、房租等成本约2.5亿元;新增经营性贷款1017.8亿元,同比增长29.96%。据统计,全省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近140万户,近两年来每年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225.5亿元,个人所得税3.61亿元,“六税两费”25.96亿元。

全省税务系统积极落实各项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真正让全省个体工商户享受到优惠政策的“真金白银”。目前,我省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此项政策一直延续到2027年底;年应纳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所有个体工商户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减免。得益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安徽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税。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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