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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6-07-10作者:

当前,我省部分地区灾情严重,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数量较多。日前,省减灾救灾委就加强当前受灾群众安置点管理发出通知,要求确保安置点食品安全,强化消防措施、卫生防疫,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保障原则上按每人每天不少于20元的标准执行。

省减灾救灾委明确,安置点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信息汇总,安置点所在单位配合管理。切实保障转移安置群众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根据条件设立卫生间、盥洗室。加强治安管理,做好转移安置群众及救灾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人数多少,公安机关配备相应的民警负责安全保卫。强化消防措施,对人数少的安置点,由消防部门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人数多的安置点,由消防部门派驻消防队员并配备消防器材。

省减灾救灾委要求严把食品和饮用水的进货、采购关,确保卫生、安全。快餐食品原则上要向具备卫生资质的快餐食品企业进行采购。对采购或接受捐赠的方便食品、饮用水,要严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让转移安置群众食用(饮用)过期食品、饮用水。根据安置点人数由食品监管机关派相应工作人员,落实每日巡查制度。卫生防疫部门要安排人员定时对安置点全面消毒。城管部门组织协调环卫人员对安置点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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