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王明方
(2016年2月16日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主动适应新常态,抢抓发展新机遇,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推动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二五”规划目标胜利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一年来,省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安徽省委的部署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取得新成绩。
全年工作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省委对政协协商民主的领导更加有力。省委常委会首次研究确定政协重点民主协商计划,并将其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在此基础上,省政府专门发文,对政协民主协商计划制定分解落实方案,明确省直有关部门责任。
二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理念更加明确。一年来,常委会注重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越完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深厚、越牢固,深刻认识到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重大使命,作为协商平台的性质定位,进而更加坚定了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政治自信,更加明确了人民政协的履职原则和努力方向。
三是政协履行协商民主的职能明显加强。按照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协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民主协商计划,省政协精心承办20项协商活动,协商密度增加一倍,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多样,省政协各参加单位积极参与。在这过程中,省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共计有2186人次参加调研和协商会议,各方面共提交536篇发言材料、42篇调研和考察报告,形成20件建议案和建议文本报送省委、省政府,受到12位领导同志20次批示,一批协商成果直接进入决策部署和工作推进之中。
一年来,省政协常委会主要开展了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和引导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及时传达学习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和新的目标要求,动员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为科学制定和实施我省“十三五”规划献计出力。
二、紧扣经济领域重要问题资政建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举行“把安徽打造成长江经济带重要战略支点”常委会议暨资政会,开展专题协商,提出加快建设交通运输体系,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集群,实施城市组群发展战略,促进长江淮河联动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等建议。这次协商活动,对于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围绕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发展、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互联网金融发展、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等议题,开展对口协商或界别协商,为全面打好转型升级攻坚战营造了氛围、完善了政策、推进了落实。
三、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献计出力,助推重要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这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问题,举行常委会议暨专题协商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清单制度向纵深拓展,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建议。省政府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案的分解办理、落实回复工作,并将建议的相关内容转化为《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的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
围绕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防止耕地暨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等议题开展对口协商;围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应用型大学建设,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等议题开展界别协商,推动增进勇于改革、攻坚克难的共识,帮助拓宽直面矛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四、围绕群众关切的现实问题出招助力,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围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首次举办立法协商会,提出合理界定生活消费范围,确定方便消费者维权原则,构建联动维权机制等建议,为条例修订完善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发挥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中的积极作用积累了经验。还组织相关委员就12部法规规章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围绕农民工培训、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健康发展等议题开展对口协商,组织相关界别委员深入调研,帮助反映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利益诉求。针对少数民族差别化政策落实难、民族乡村经济发展薄弱等问题开展界别协商,助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进程,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与湖北、河南两省政协合作,在全国政协全体会议上提出提案,促进了国务院《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正式批复。
五、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项经常性工作
以政协协商民主为统领,带动三项基本职能有效发挥。尤其是在20项协商活动、23次专题调研、8次视察考察,以及受省政府委托开展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巡视督查等活动中,如实反映情况,坦诚提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使民主监督职能作用得到强化。
创新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1016件,审查立案986件,提案办理水平有新提高。选择提案反映比较集中的在新常态下推动大学生就业、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经省委同意,首次列为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协共同组织实施的民主协商活动,开展重点提案办理专题协商,带动74件同类提案和相关承办单位其他提案的办理,有力提升了提案工作的委员满意度和群众受益度。
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全年收到信息来稿2458条,编发社情民意信息270期,内容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其中全国政协采用19件,省领导批示69件,反映的问题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解决。
六、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巩固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保持经常性联系,通过安排大会发言、联合开展调研、办理党派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支持他们发表见解、发挥作用。一年来,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共提交会议发言材料253篇,占发言材料总数的40%,一些重要意见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采纳。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注重发挥宗教界委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同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沟通联系,积极开展界别活动。一年来,围绕长江经济带港口建设、商会合作共建皖江、皖江地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新常态下的社会治理、扶贫开发等工作,31个界别积极开展活动,并通过界别提案、界别调研报告、界别大会发言等形式,汇聚了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
组织港澳委员赴内地考察,走访部分港澳委员所在企业和社团组织,推动黄梅戏赴港澳开展文化交流演出,带动更多的港澳同胞关心支持和参与美好安徽建设。邀请台胞侨胞列席省政协全体会议,组织他们与省政府领导同志互动交流。组织省经贸文化参访团赴台考察,广泛深入地与台湾社会各界进行交流,助力皖台合作。拓展海外联谊工作和对外交往空间。
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举办“抗战文物保护与利用”对口协商会,邀请抗战老兵参加纪念活动。
积极利用中央和省级媒体大力宣传政协工作,重点报道政协委员在各项协商活动中的意见建议和履职风采。
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省政协党组联系政协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查摆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这项专题教育,带动了常委会自身建设、委员队伍建设、委员履职工作和政协机关建设。
回顾一年来的协商履职实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等重要论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平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是实现人民民主真谛的重要途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过程,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贡献。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一定要不负历史重托,不辱崇高使命。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还深切体会到,政协协商民主要做到确有作为、商量成事,一定要始终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获得政府和各有关方面的支持,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同心协力、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一定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自信,提升忠诚人民政协事业的品格境界和能力素养;一定要遵循政协协商民主的基本原理和固有逻辑,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定要坚持人民政协的组织属性和重要特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
2016年工作部署
2016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服务“十三五”规划实施作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深入实施“4105”行动计划,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调研论证,积极建言献策,推进协商民主,展现更大作为。
一、进一步夯实人民政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充分认识“十二五”时期取得的辉煌成就,认清“十三五”时期的美好前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更好把握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越来越凸显、发展前景越来越广阔的大势,更好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丰富内涵和内在规律,切实增强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展政协协商民主
认真贯彻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省政府确保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目标任务,聚焦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补短板、防风险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自身优势,协商议政建言,努力提出更多有见解、有分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协共同制定的年度协商计划,精心承办各项协商活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召开常委会议,开展专题协商。围绕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升沿江口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开展对口协商。围绕深化农村土地改革与金融服务,加快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服务全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开展界别协商。围绕《安徽省旅游条例》修订,开展立法协商。
围绕提案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开展提案办理专题协商。围绕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抓紧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议题,更加灵活丰富地开展协商。
提高组织实施协商活动的科学化水平。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使情况通报、调研、视察、考察、协商会议等更加规范、集约、有序。合理配置参加调研和协商活动人员,坚持以省政协委员为主体,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提倡建真言、谋良策、讲短话,使各项协商活动更加精准、务实、高效。
三、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
制定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修订提案审查立案工作实施细则,严格立案标准,改进审查工作。修订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健全社情民意表达和汇集分析机制,更好发挥民意汇聚和决策参考作用。修改委员视察考察工作条例。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协事业发展需要,加大民主监督力度,进一步发挥协商会议、视察、提案、建议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委员举报等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通报机制,开展协商活动“回头看”,不断增强协商实效。
四、扎实做好凝心聚力团结联谊工作
保障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权利,加强和改进联动调研、联谊联络等工作,更好发挥其在协商活动中的自身优势和重要作用,保护和调动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过人民政协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更好落实,鼓励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加强同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联系,带动和引导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支持改革事业,投身发展实践,促进社会和谐,助推少数民族乡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组织港澳委员到内地开展灵活多样的考察交流活动,深化皖港皖澳合作交流。加强与台湾有关党派、团体、代表人士和基层民众、青少年交往交流,促进皖台经贸文化合作。加强与海外侨胞联系,助力侨胞侨眷在皖创新创业。按照全省对外工作总体安排,务实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加强文史资料工作。
五、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进一步做好委员工作。尊重和保障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搭建好委员之间、委员与政协机关之间、委员与党政部门之间多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平台,为委员积极、主动、有效履职创造更为良好的条件。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规范委员履职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委员职责,改进履职服务,加强履职管理。
注重发挥专委会的重要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专委会建设,充实专委会力量,发挥专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情况、熟悉政策、经验丰富的优势,增强专委会整体功能。支持专委会与党政有关部门、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及有关机构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联系,加强省政协专委会与市、县(市、区)政协专委会工作交流,更好履行服务政协工作全局、联系界别和委员的职责。
优化全省政协系统联动协作形式,加强对市、县(市、区)政协工作的指导,认真总结交流各地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好做法、好经验。
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着眼政协工作全局,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以更高标准推进机关各项建设,使参谋服务更加优质,综合协调更加有效,工作保障更加有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夏涛
(2016年2月16日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
一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一年来,共收到提案1016件,其中,会议提案996件,平时提案20件。经审查,立案986件,其中,委员提案793件,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有关人民团体提案189件,界别提案2件,专门委员会提案2件。截至2015年底,所有提案均已办复,其中,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建议已采纳的221件,占22.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拟解决的697件,占70.7%;留作参考的68件,占6.9%。收到办理反馈意见598份,对反馈不满意的5件,逐件分析研究,承办单位均向提案者作进一步沟通。
在经济建设方面,委员们围绕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提案403件,占40.9%。省委、省政府在研究制定推动我省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快皖北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等文件政策和重要举措时,充分吸纳提案建议。
在政治建设方面,委员们就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治省、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提出提案74件,占7.5%。
在文化建设方面,委员们就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强省等问题,提出提案56件,占5.7%。
在社会建设方面,委员们就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问题,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提出提案374件,占37.9%。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委员们就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问题,提出提案79件,占8%。
总体来看,提案工作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
一是提案办理协商更加深入。省委出台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就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制度专门作出具体规定,为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协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省政协年度重点民主协商计划,首次把2个重点提案办理专题协商活动纳入其中。省委书记、省长带头批示督办重点提案,省政协主席带头协商督办重点提案,示范引领了提案办理协商的广泛深入开展。
二是提案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委员、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积极运用提案的方式履行职能,提案数量创历史新高。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重点突出,聚焦推进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大问题,更加关注民生问题。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所提意见和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明显增强。
三是提案办理成效不断凸显。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政协提案,纷纷批示督办或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有关领导出席提案交办会、办理协商会等重要活动,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有关方面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提案办理结果的跟踪问效,采纳落实率不断提高。
二
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一年来,在中共安徽省委坚强领导、省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和各方共同努力下,常委会充分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内容具体、形式多样的优势,把协商民主的精神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提案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一)加强提案征集工作协商。组织委员参加重点协商活动情况通报会和协商会,邀请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征集提案线索,协商确定提案参考选题,提前印发供提案者参考。召开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提案征集工作座谈会。
(二)加强提案审查立案协商。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对不予立案的,做好解释工作。严格立案标准,改进审查工作,引入并案机制,加大不予立案、撤案力度。全年共并案9件,撤案5件,以委员来信、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16件。
(三)加强提案交办工作协商。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政协全会期间的提案初审工作。在提案正式交办前,召开重点承办单位审查协商会。对少数难以确定的疑难提案,召开专题协调会,协商确定承办单位。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做好落实提案办理责任的协商。
(四)加强提案办理专题协商。围绕在新常态下推动大学生就业的5件提案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6件提案,组织深入调研,完善提案建议。在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先后召开2次高规格的提案办理专题协商会,省政协主席和省政府、省政协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10名提案者代表与6家承办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不仅达成广泛共识,有力推进工作,委员所提的13条建议,全部被吸纳到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工作部署之中,而且示范带动了就业创业方面36件提案和医疗改革方面38件提案,以及相关承办单位其他提案的办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五)加强提案办理协商成果转化。一是突出重点提案,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沟通协商,遴选确定64件重点提案。二是组织视察调研,围绕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机制改革、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主题组织委员视察、调研和界别活动,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提案办理台账制度,健全提案办理考核制度。
(六)加强提案办理协商氛围营造。一是积极宣传提案工作成果,注重发挥都市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独特作用。二是推进提案办理复文公开,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做好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在省政府、省政协和承办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已公开绝大多数提案及办理复文。
(七)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组织领导。省政协主席会议、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重要举措,审定重点提案选题。加强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参与提出提案、督办重点提案等。发挥提案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提案工作的协调服务。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提交提案。
三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提案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
(一)广泛开展协商活动。增加协商密度,在加强专题协商、重点协商的基础上,更加活跃有序地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提案办理协商活动。丰富协商形式,把提案办理与重点民主协商活动相结合,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之间的协调互动。
(二)稳步提高提案质量。倡导精品意识,提高提案质量,合理提案数量。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开局,紧扣全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等中心工作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组织委员提出更多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
(三)注重增强办理实效。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办理质量,注重办理实效。完善重点提案的遴选机制,加大协调服务,组织深入调研,加强重点督办。健全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内部通报和成果运用的反馈机制,会同有关方面开展联合督办。
(四)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抓好中央、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有关文件政策以及全国政协、省政协提案工作有关制度的贯彻落实。贯彻新出台的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
(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加大重点提案的跟踪报道力度。进一步推进提案及办理复文网上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提案网上答复、督办、反馈、评价等功能。
(六)加大考核激励力度。探索对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完善提案者评议办理质量和承办单位评议提案质量的双向评议制度,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促进、共提高。
(七)继续强化统筹协调。健全提案工作的全局性机制,进一步加强同委员、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及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统筹协调,增强提案工作合力,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整体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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