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中安在线2015-12-09作者: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决定于2015年12月10日至24日在全省开展联合治超行动,重点打击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的货运车辆以及逃逸、闯卡及生产、销售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的货运车辆,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对货运经营者处3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对于货运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以10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对流动检查显示超限超载但拒绝称重检测的,一律处以3万元罚款。对未签发或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的货源单位,责令改正,并按照每辆次处1000元罚款。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将细化非现场执法工作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超限超载逃逸行为。完善抄告信息处理机制,对发现的违法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货运车辆的行为,及时抄告工商、质监等部门,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将依法吊销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对一年内违法车辆超过单位10%的,责令整顿,并吊销经营许可证,重新申领者,一年内不予办理。(胡旭)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