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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5-11-13作者: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省人社厅等九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春节前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将重点检查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公路铁路、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通过专项检查,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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