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新华网2015-11-04作者:

11月3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布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自11月3日24时起,我省全面下调汽、柴油价格。90号国Ⅳ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每吨7140元、0号车用国Ⅳ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调整为每吨6180元,每吨均下调125元。

调整后,90号、93号、97号乙醇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升5.33元、5.70元、6.13元,每升分别下调0.10元、0.11元、0.08元;0号柴油、-10号柴油、0号车用国Ⅳ柴油、-10号车用国Ⅳ柴油的最高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升5.01元、5.31元、5.33元、5.65元,每升分别下调0.11、0.12、0.11、0.12元。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1月3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 10月中旬以来,受全球原油供应持续过剩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呈震荡下行走势,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有所下降。(王恺)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