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为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正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在2015年11月6日前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提出建议项目时,一般应附立法的目的、必要性、法律依据及法规草案文本。有意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可以将立法建议有关材料寄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30022)或发至电子邮箱Fgwbgs224@126.com,也可登录安徽人大网在相关页面内直接反馈。
“推进开门立法,加强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此次公开征集2016年立法计划建议,也是按照《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立法协商协调工作的意见》要求,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具体实践。根据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反馈,以扩大和调动公众参与立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公众在法律规范形成过程中的作用。(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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