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上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列入新版目录的定价项目12项,定价内容61项。新版目录将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最大力度下放定价权限,最大程度实现公开透明。
放开12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减少政府定价
据安徽省物价局副局长程双林介绍,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放开了部分竞争比较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是两碱以外工业用盐、民爆器材、瓶装液化气、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地方医保用药等省管药品、医院制剂和重要饮片价格,内河港口、汽车轮渡、电信业务、铁路民航邮政延生服务业务收费,公路运输中国防战备客货运输价格和国有土地基准价等12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时,放开了具备竞争条件的专业服务政府定价子项目。此外,下放定价权限,将城市供热、基本殡葬服务、居民住房3项定价项目全部授权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政府定价项目精简70% 放权决心大
与现行相比,修订后的政府定价项目精简了70%,凡已形成竞争或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凡部分环节具备竞争条件的,放开部分环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程双林表示,新版定价目录的公布,是安徽省价格管理体制的重大转变。目录以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合理定价。
发布会最后,安徽省物价局局长陶方启强调了新版定价目录的法律地位:“定价目录是政府制定价格的权力清单。目录内的,政府必须依法制定价格;目录外的,均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价格,政府不能进行不当干预。”(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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