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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5-07-23作者: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省政府负责同志率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赴阜阳、亳州等地,对2015年省、市重点督办的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整治工作进行暗访检查,并对一批安全隐患公路进行了通报。

(一)阜南县境内市级督办危险路段(202省道219KM~221KM):缺少交通标志,已设置的交通标志被绿化带遮挡,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相交支路桥两侧未安装防护栏、缺少减速垄,有占道经营现象。

(二)阜阳市颍泉区境内省级督办危险路段(105国道918KM+200M):交通标志被电线杆、路灯杆遮挡,缺少爆闪警示灯(阜阳市境内此现象较普遍),有占道经营现象。

(三)太和县境内省级督办危险路段(105国道839KM~870KM):整改进度较慢。

(四)蒙城县境内市级督办危险路段(203省道84KM+800M):道路改造尚未动工。

(五)利辛县境内省级督办危险路段(224省道3KM~4KM):缺少交通安全宣传牌、提示警示标志标牌。(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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