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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2015-07-05作者:
公交条例听证会 教授动情落泪(图)

安大教授骆毅(左二)

昨天上午,《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在合肥召开立法听证会,来自全省的14名代表就如何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如何增加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等问题发表各自看法。其中,65岁以上老人是否应该免费乘车,公交票价等问题成了现场关注的焦点。

进展

新条例最快明年初出台

《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自征集意见以来备受关注。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胡孔胜 介绍,草案未来还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并经过专家论证。如果一切顺利,最快明年初有望正式出台。

老人是否免费乘公交?

代表张银松:高峰期老人乘车不免票

“虽然我还有半年就到65岁了,但我觉得老年人免票不是个好政策。”《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免收“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其他持有免费乘车证件的人员”的乘车费用,这也是目前在国内比较通行的做法。但来自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的退休干部李汉城却提出了不同看法。“不收钱,很多老人就有不坐白不坐的想法,很多老人到附近散个步买个菜,也要坐一站路。高峰期上车下车,耽误了其他乘客的时间。”

李汉城认为,在香港等城市公共交通非常发达的地区,也没有对老人免票的政策,而是通过打折或者由财政对弱势群体补贴的方法实现对特殊群体的优待。芜湖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公交管理所书记张银松建议,可以通过“高峰期不免票”或者是每月限制老年卡刷卡次数等方式来调节公共资源。

城市公交该如何定价?

代表骆毅:公交定价应多照顾穷人

《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中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实行政府定价”、“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应当充分体现社会公益性事业特征”。在昨天的听证中,公交票价也成了讨论的热点。

省人大代表、安徽省交通集团滁州汽运分公司总经理陈勇认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应该由政府主导,发展资金应纳入财政预算。而对于公交低票价、减免票等造成的亏损,政府应该全额补偿。

目前我省不少地方的空调公交车实行的是两元票价,是普通公交车的两倍。省政协委员、安徽大学外语教学部教授骆毅认为,虽然只多出了一元钱,但对于一些需要一天多次乘车的低收入群体来说,还是增加了负担。说到动情处,骆毅不禁哽咽落泪,“我对这个问题做过调研,有人跟我说,只要有一元的,绝对不会坐两元的公交车。很多低收入群体生活很艰辛,一次多出的一元钱对他们是不小的支出。”

路权优先咋落实?

代表张达人:允许校车使用优先车道

《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中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道路的技术条件、交通流量、出行结构、噪声和尾气控制等因素,科学设置或者调整公共汽(电)车专用道以及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

合肥工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院长张卫华教授认为,公交优先不是车优先,是人的优先。没有公交专用车道,城市公共交通快速、准点运行就得不到保障。他认为,公交优先除了空间保障,监管手段的保障也应该有所体现。在合肥,尽管在公交车上安装了抓拍设备,但一些车辆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的现象依然较多。在杭州等一些城市,公交车专用道可以做到全程监控。只有全程监控让其他车辆不能轻易占道,公交专用车道才能实至名归。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神经生物学系教授张达人认为,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允许机场巴士、校车、班车使用公共交通优先车道”,我省的政策也应该加入这一条。

司乘安全咋保障?

代表杨苗苗:司乘人员盼望更多保护

《安徽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对运营企业、司乘人员的行为和乘客的行为都进行了约束。全国劳模、蚌埠公交集团驾驶员杨苗苗认为,对司乘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也应该有体现。“驾驶员责任重大,行驶中我们会遇到各种乘客,一旦驾驶员受到侵害会威胁一车乘客的生命安全。”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打骂公交车驾驶员事件,骆毅认为,应该在公交车上加设一些特殊装置,让乘客不能很容易攻击驾驶员。公交车还应该加装一键报警,以便发生意外情况可以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刘媛媛、王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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