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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安在线2015-06-14作者:

2013、2014年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将于6月30日结束。记者日前从省工商局获悉,截至5月底,我省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为75.90%,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为61.22%,2个年度的年报率均居全国第10位。

市场主体进行年报公示,是商事制度改革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环节。除了企业需要上网“晒”信息外,个体工商户需要报送并公示2013年和2014年的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报送并公示2014年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我省个体工商户的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年报率分别为85.09%和79.52%,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65.26%。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一旦市场主体逾期不报送并公示年报,或报送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连续3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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