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就业,扶持民生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办法》共七章31条,明确了基层特定岗位的范围、招聘对象及方式、人员管理、薪酬待遇等内容。该《办法》的出台,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开发与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了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合法权益和工资待遇提高,促进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稳定就业。
基层特定岗位有哪些
根据《办法》规定,基层特定岗位的范围包括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类岗位、社区党务工作岗位、基层计生类岗位、基层司法岗位、基层民政岗位、基层工会岗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基层特定岗位7类。
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特定岗位通过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试体检、聘用上岗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毕业两年以内、未实现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基层特定岗位的招聘。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薪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2倍
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合理确定,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人员休息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执行。(苗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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