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拟6月1日起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认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不当、分配发放不公,均可向国家机关投诉、举报。(赵秀娟 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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