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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5-03-18作者:

当下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是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适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还将在时隔4年后,重新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3年7月1日开始,我省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时,将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现在的1260元、1040元、930元、860元四个档。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现在的13元、11元、10元、9元。

就目前来看,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低于全国多数省份,较周边的上海(1820元)、浙江(1650元)、江苏(1630元)等地差别更是较大。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推进劳动用工互联网备案,修订《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适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今年我省还将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了解,我省上一次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还是在2011年8月份。 2011年度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为: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8%,增长下线为4%……此后数年中,我省一直未再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安徽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工资指导线不具备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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