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1月22日公布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我省将建立100人以内的环境应急专家库。受省环保厅委托,应急专家为全省环境应急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环境应急专家由应急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法学、化学、公共卫生、毒理、气象、水文、信息等领域的省内外知名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专家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一般不超过65周岁,其主要工作包括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协助处理舆情应对、参与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环境隐患排查等。(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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