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来源:新华网2015-01-05作者:

昨日,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的68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 您好!我是枞阳县其林镇人,我和弟弟分家已有二十多年,可他的户口簿上户主的姓名,由于当时派出所工作人员失误写成我的名字。我弟弟外出务工,为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我于昨天到派出所请工作人员把写错的户主姓名改正过来,令人气愤的是工作人员以种种借口不给办理。地方官僚主义作风太严重,老百姓办事之难由此可见一斑。拿国家发给的工资,却不替老百姓办事。当初是派出所里人写错了,现在请他们改正过来,怎么就不行了呢?无奈之中向您求助,希望您在百忙中关注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26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枞阳县麒麟镇居民户口簿户主变更的问题,枞阳县委要求枞阳县公安局和麒麟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八条、第十四条规定:一是办理变更户主姓名,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予以办理。二是办理分户业务,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析产等变化要求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麒麟派出所户籍民警已将上述两种情形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当面与您进行了告知,待您提供相关材料后办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我是安庆天森房地产负责人,我公司于2011年投资交工了位于安庆龙眠山路于旺园路交叉口处的俩栋大楼,大部分房子已经买卖出去,但是随着不久时间,一楼门面房渐渐地搬来了五家买卖烟花的商户,鉴于居民的反映,在安庆市政府会议上我多次提议取缔这些商户,安庆市某些部门迫于怕以后出现事故承担责任,对这些商户都没有发放许可证,因此几年来他们都成了无证经营的黑户,就是这些商户在门面房大量堆积烟花炮竹,更甚者居家在这里生活,液化气,明火随处存在,隐患非常严重。另一方面我公司兼管物业,居多居民向我们反映这些商户不分时间随意试放烟花,居民户多次向我们投诉,我们苦不堪言,我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取缔这些在居民区无证经营的商户,一方面是为了居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另一方面鉴于这些商户,我公司居民楼多数房产还没有卖出去,迫于经济压力,我们交不起税收。安庆新闻媒体多数曝光,可是政府部门始终兼管不力,始终没有取缔,将某些无证商户追究刑事责任,为此我们向省政府反映,希望政府部门能真正给我们还以公道,也希望把事故最小化,我把我小区上百居民生命和财产交到政府部门手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24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安庆市经开区龙眠山路沿线多家商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市安监局已向经开区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督办函》(庆安办函〔2014〕21号),督促查处非法经营现象。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天森旺园居小区共有烟花爆竹经营户6户,由于与居民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安全距离不足,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发放条件,市经开区安监办一直未发放经营许可证,属违法经营。11月下旬,经开区安监办专门召开了天森旺园居小区非法烟花爆竹经营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经营户停止非法经营行为。12月10日,经开区安监办对天森旺园居小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专项检查,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立即关闭非法烟花爆竹经营门面。如继续非法经营,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经开区安监办、菱北公安分局一道陪同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区内寻找其他合适地点,帮助其搬迁至符合条件的场所,合法经营。12月29日,经开区安监办、菱北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城管执法分局联合执法,对旺园居小区非法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目前,非法烟花爆竹经营均处于关闭状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我父亲是安徽桐城市的一名老农机手。其工作年限由乡镇等党组织经过调查已认定,且在乡镇都已公示无异议。现在工作年限却又被农机局莫名其妙的缩短了,经询问得知原因,必须以上交的原始证件上的日期算起,请问几十年过去了,当年的材料谁还能保存的那么完整?再说原先也不知国家有这么好的温暖政策呀,也没有特意去保存,有的原始材料已丢失,那么材料不全的人到底怎么认定?不是说人证和实际调查也是辅助证明吗?现在这些怎么都没用了呢?请问领导,我们可怜的老人难道就这样心有不甘的认命吗?为什么就不能尊重实际情况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12月24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桐城市老农机手工龄认定的问题,桐城市委要求桐城市农机局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7号)有关规定,对农村老拖拉机手的身份及工龄认定工作是以县(市)为主体、乡镇(街道)为基础,以物证为主、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原则。您父亲所提供的物证能够反映其工作时间和老拖拉机手的身份,他本人要求工龄往前计算,但又不能提供其它物证来证明,而乡镇组织调查未取得相关证据,仅凭证人证词,实难认定。因此只能按您父亲提供的物证来核算工龄。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十二月二十六日给您的留言—《户口簿上的错误为何不能改》,仅仅过了四个小时,省委督查室给我发来短信,说已交有关单位办理。省委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之高,令人惊叹!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三天过去了,枞阳县其林镇派出所毫无动静,依然是拖而不办。我实在难以理解: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把写错了的户主姓名改过来,不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吗?再次向您建言: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制度,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最终减轻省委省政府的压力。不多写了,再次给您添麻烦。祝您工作愉快!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29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枞阳县麒麟镇居民户口簿户主变更的问题,枞阳县委要求枞阳县公安局和麒麟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八条、第十四条规定:一是办理变更户主姓名,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予以办理。二是办理分户业务,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析产等变化要求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变更分割的合法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麒麟派出所户籍民警已将上述两种情形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当面与您进行了告知,待您提供相关材料后办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还:我是一名2012年招聘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我想询问下,我所在的宿州萧县从元旦后全县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都将实行新的工资标准,我们这类人员是否也可以相应提高些工资,同工不同酬也就算了,差距还越来越大,心里不能接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萧县2012年招聘的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执行标准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44号)要求执行的,其年均工资收入不低于18000元。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2014年,省人社厅将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提高,年均不低于19800元,萧县已按规定支付兑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向您反馈两个民生问题:1,淮南市谢家集区新华二村16号楼(大沟楼)是盖在将近10米宽、8米深的排污大沟上的建筑,近期该栋居民的卫生间排水管向上窜出黑烟和硫化物味道,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建议一定要认真查出污染源,还居民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2,另去年曾向淮南市政府反馈过谢家集区新华二村16号楼(大沟楼)是70年代盖在将近10米宽,深8米的排污大沟上的,用现在的环评标准和建筑标准来判定排污大沟上应是不能直接在上建居民楼的,这几栋建在排污大沟上的居民楼因排污大沟的异味不断,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极大影响,此事也未能得到满意的回馈,也建言建议拆迁,还居民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据谢家集区调查了解,“新华二村16号楼”房屋建成年代为上世纪70年代,该楼为4层单元住宅,1梯2户,砖混结构,该楼建在原城市护矿截洪沟上,居户多为矿机厂职工。针对您反映的污染和拆迁问题,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排水管出现黑烟和硫化物异味问题。经查,该问题是由于该村周边浴池使用燃煤锅炉将废气直接排入排泄沟所致。环保部门排查未发现该村周边有小作坊和企业。目前,该村周边浴池现已全部按照全市燃煤锅炉整治要求更换为新型环保锅炉,窜烟窜味现象已不存在。 二、关于老新华二村16号楼拆迁建议。“新华二村16号楼”建在原城市护矿截洪沟上,目前不具备单体改造的条件,将在具备老旧城、棚户区改造或城市路网改造条件时组织实施。

【网民留言】

无为县开城镇石山小学退休教师李X在校园大门边开小店并经营网吧,吸引小学生上网,影响恶劣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无为县石山小学外网吧相关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无为县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2月15日,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专人对您反映的石山小学退休教师经营的杂货零售部进行了现场走访调查。调查中发现,该零售部内共摆放了2台电脑,其中1台电脑设备完好可正常上网,现场未发现有人上网,此外经对该零售部周边群众调查问询,均称未发现其有经营上网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已现场向该零售部业主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巡查暗访力度,一旦发现其有对外经营上网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如有情况,可与无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53-6332315)。

【网民留言】

亲爱的张书记 明光火车站实在太落后了 求整改 明光的客流量还是很大的 每次到明光火车站总感觉很丢人!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4年12月18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明光市火车站落后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明光市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明光市火车站建设基本情况 明光市火车站建于1973年 10 月,该站是京沪线三等中间站,至今已有41年,现有15班次列车停靠明光站,每天客流量约1400人次。目前,明光火车站的售票厅、候车室和站台规模已不能适应运营和旅客出行需求。对此,明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赴上海铁路局汇报对接明光火车站站房升级改造事宜。 2013年6月,明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对明光火车站站房及站前广场改造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同年11月,明光市通过了设计院提出的站房概念设计方案,对站房的改造设计效果图以及广场面积等具体事项做出进一步明确。同年12月,设计院完成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发函至上海铁路局请求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专家评审,待评审后进一步推进后续工作。2014年4月明光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上海铁路局协商对接,上海铁路局表示支持建设,但需确定双方的出资比例后方可继续开展工作。目前,明光市正在做火车站地块综合开发评估,根据实际确定投资规模。 二、反馈网友 12月23日,明光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电话与网友蒋飞取得联系,将明光市火车站建设有关情况向其进行了反馈和解释。通过沟通解释,网友对明光市火车站的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 下一步,明光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做好与上海铁路局的工作对接,促进明光市火车站站房及站前广场改造提升事宜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明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人:魏年生电话:13855060011。

【网民留言】

阜阳火车北站周边乱建无人过问,原因是北站要扩建一倍,当地老百姓得到消息拼命建房想套取巨额补偿金,所建房屋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有的几天就盖几千平方,才修的路又被占了一半,给当地铁路部门和职工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当地政府无人过问,请有关政府部门重视,拆除违建,还大家一个安静的生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2月9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阜阳火车北站周边乱搭建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泉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阜阳火车北站确有违章搭建问题,自今年6月份,颍泉区安排周棚街道办事处、市容、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和拆违力度,对违法建设进行严厉打击,并依法拆除。 下一步,周棚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宣传、巡查力度,对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网民留言】

我们是歙县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这次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加低生活补贴,本着提低扩中控高原则,结果机关刚毕业的公务员加420元,而我们刚毕业的医生才加290元,而且我们其他医务人员都比公务员少这很不合理,盼书记解决这种不合理现向,我们医生做的这么苦待遇却不公平(黄山市歙县人民医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歙县人民医院生活补贴发放不合理问题,我们已进行调查了解。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黄山市县(区)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的通知”精神,歙县近期对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对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也参照公务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水平是一样的。 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审批后的月增资额只是调整水平的一部分,另一部分体现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里。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通过绩效考核发放。

【网民留言】

黄湾镇西边姚桥通往陆集、西红英,乡道029,此路到底修不修。请书记一定查查,是否落实下去,农村的村村通道路,怎么修那么难!国家政策就这样落实的吗?春节将近,我们这些如何踏上此路回乡!书记要是你的家乡,你愿意就这样回家吗?冬天下雪了,下点冬雨,还怎么出门!逢年过节,又如何礼尚往来!寒冷冬天,希望政府给点温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灵璧县029乡道又名为峨黄路,全长9.7公里,原为砂石路面,年久失修,坑洼不平,难于通行,给沿线居民带来很大不便。为彻底改变现状,实现全程通达,经灵璧县委、县政府积极争取省级项目资金,现已动工修铺。该道路设计标准为路基7米、主路面6.5米宽的混凝土道路,工程于2014年11月18日完成招标程序,目前正在进行道路范围内的清障、整平以及桥涵的施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1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们是望江县以船为家的渔民,已经留言三次了,我们有几个为什么想问问? 为什么外省、还有我们安徽省有很多地方都有渔民新村、渔家花苑、渔民需七到九万元就能买到(80-100)平米的房子? 为什么我们望江县没有这样的政策?我们隔壁宿松县就这样的政策。 为什么一、二、两条留言中,望江县领导找到我们说建造渔民新村是不可能,又说没钱? 我们希望有关领导能实地调查,能重视望江县的渔民,能像宿松县渔民一样安置,我们就心 满意足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8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再次咨询望江县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建设等问题,望江县委要求望江县水产局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望江县有关部门通过个人申请、村镇核实、张榜公示等形式核定望江县雷池乡青草湖社区(原建农大队)有13户专业渔民是无房户(含人均不足13㎡),符合中央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对象。 渔民上岸安置方案是通过走村入户征求多数渔民意见并结合望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的,主要有三种安置方案:一是有合法宅基地的可以自建;二是父子亲戚之间有富余房屋的可以购买;三是对生活困难无能为力的就近给予公租房安置。其中雷池乡青草湖社区的公租房安置在望江县第四中学旁边,每户面积60平方米(国家和省补助的基本户型),区位相对较好(离长江只有两到三公里)。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签订安置方式协议,最后签订入住公租房协议,历时一个多月,不存在时间紧急问题。每户补助资金3.05万元由望江县财政局全额拨入望江县保障房管理中心账户用于充抵租房户租金,可永久居住,租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中途如自建或新购房屋不需再租的渔户,扣除已租用年限的租金外,多余部分全部退还。 收取600元的水电费是按公租房管理规定,要求入住前必须交纳的水电押金(开具财政往来收据-注明押金),如未使用全额返还。您反映省外补助标准高的问题,那是根据各省财力而定的。至于由政府无偿划拨宅基地自建房的要求不符合望江县情。 12月16日,望江县水产局等部门专程赴宿松县学习考察渔民安居工程情况。同时将有关情况向您进行了说明。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宝顺省长: 您好,我是居住在滁州市琅琊区丰乐大道和明光路交叉口处的泰鑫中环国际的住户,小区南边两百米处有一大型菜场,可是多年来菜贩临街卖菜已成习惯,晚间兑菜也成为一大特色,凌晨开始,便有很多菜贩聚集在丰乐路(明光路与天长路段),最近更是夸张,连明光西路也被发展为交易地点,原本宽阔的双向四车道马路被占据,只剩下一车道可以通行,再加上菜贩来回移动,道路根本无法通行,明光西路最近夜间有很多渣土车通行,因为道路拥挤,过往车辆无法通行,司机朋友便长鸣汽喇叭!叫卖声、渣土车汽喇叭声音充斥着整条车道,也充斥着每一户居民的耳朵和脆弱的心!长此以往,我们的生活被打乱,晚间无法正常休息,白天精神萎靡,影响工作效率!希望领导及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将露天夜间菜市取消,还附近居民一个安静的夜晚!(附:凌晨四点半拍摄照片)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4年12月9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丰乐菜场每天夜间有菜贩兑菜,影响生活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琅琊区委、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丰乐菜场作为滁城规模较大的蔬菜批零市场,地处城市中心,因交通便利,一直以来,菜贩习惯在此兑菜,导致占道经营、夜间扰民现象,此现象已存在近二三十年。为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市区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近年来市、区两级下大力气对丰乐菜场的占道经营和夜间兑菜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期间效果良好,但集中整治过后,人员一撤出反弹回潮严重。 今年9月份至10月上旬,市“美滁办”制定了《关于开展丰乐路夜间占道兑菜行为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和琅琊区商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参加的丰乐菜场夜间占道兑菜行为整治行动,对丰乐路和菜场周边主次干道占用快慢车道、人行道从事蔬菜批发、销售等违规行为进行取缔,取得了较好效果。但10月份整治结束后,占道兑菜现象又迅速反弹。 二、处理情况 1、关于反映菜贩夜间兑菜的问题。琅琊区委安排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商务局、南门社区配合,自12月19日晚起,每天安排5名执法队员,对各违规经营户进行劝导、制止,引导经营户在人行道上经营,减少对车辆通行的影响,巡逻整治菜场占道经营。同时发放《致经营户一封信》500份,加强对各经营户的宣传,告知占道兑菜行为的危害性。通过加强管理,丰乐菜场夜间兑菜行为有较大改观。今后,琅琊区委将继续组织执法、商务、辖区社区等部门共同加强对丰乐菜场的管理,疏堵结合,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管理。 2、关于反映渣土车的问题。途经明光西路的渣土运输车辆系苏宁广场项目车辆,12月10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约谈了苏宁广场项目渣土运输单位负责人,要求该项目运输单位立即对所有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严格做到文明驾驶、文明运输,严禁扰民。同时合理安排工程作业,尽可能规避拥堵路段。滁州市顺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向市建筑渣土管理处作出了书面承诺,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渣土车鸣笛扰民行为,如若再发生,公司愿意接受处理。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继续加大对该工地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加强同环保、交警等部门的联动,联防联治,保障居民的夜间休息生活。 三、反馈网友 琅琊区委、市城管执法局将以上情况向网友进行了沟通解释,网友表示理解,同时希望能进一步加强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琅琊区城管执法局、渣土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刘 斌( 区执法局 ) 电话:13637009992 联系人:曹士武(渣土管理处) 电话:13955018822。

【网民留言】

近日,东临溪镇2013年度考核奖县政府予以兑现,这本来是好事,这是对东临溪镇全体七十名在职职工辛苦一年的体现,奖金不多也就20万元,平均到个人也就3000元不到。不知怎的,该镇党委领导居然按照书记镇长两万元,副职主要领导副书记和人大主席一万五千元,其他副职一万元,三办一所负责人各五千元,普通职工1600元,予以兑现奖励。请问领导和一般干部差距达12倍,9倍,6倍,这是什么逻辑,不可否认能拿大奖拿奖励,领导们付出了许多,但是职工们不付出么,我们允许差距,允许激励,在中央日益强调公平公正的大环境下,差距如此之大,公平么,公平何在? 点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查,东临溪镇2013年度考核奖尚未发放。目前,正处于奖金发放工作意见征集及2013年度全镇人员的工作实绩统计阶段。下一步,东临溪镇将按照上级有关考核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并结合征集的意见及2013年度全镇人员的工作实绩,经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奖金发放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全家都在山东青岛上班的安徽祁门县人,因去年家属住院手术。等出院结算时在当地的医保和商业保险都已报完,拿着复印单据回祁门县报农村合作医疗费时。当地工作人员一看收据非得青岛医保中心盖公章,我来回折腾了好几次,青岛医保中心领导说这样要求不符合制度,也不需要盖公章。说他们是为难我们,我想假如就我一个人也就不想麻烦您了。安徽省在外工作和打工的有几百万人,谁不生个病疼的,户籍都在安徽都如此麻烦。岂不劳民伤财的,有几个家庭能经得起折腾啊!我来信的目的就是想说明事情的情况,确认是否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再说是否合理。能否有更好的合法简便手续,以方便农民兄弟的在外工作和打工生活。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谢谢您的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农村合作医疗跨区域报销”问题,我们已进行了核查。您家属去年住院手术后,已在务工地申请了医保和商业保险公司补偿,票据原件留存在务工地医保或保险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您回到户籍所在地申请新农合基金补偿时,需提交“盖有发票原件留存单位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或复印件;保险公司结算单或医保中心结算单”等资料。但您办理报销时,发票复印件没有盖留存单位公章,且结算单没有出具单位公章,因此新农合经办机构不能为您办理相应补偿手续。 经祁门县新农合办负责人与您务工地的医保中心对接沟通,对方答复“没有此项业务不给办理盖章手续”。考虑您这种现象实属个例,目前已联系告知您在2015年3月底前将报销所需资料送县新农合办,县新农合办尽快为您办理补偿手续。经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安徽太湖有买卖退休养老保险的问题,可是咨询了其他几个县没有这种情况。没有单位只要一次性把养老保险补齐,就可以无忧养老,这到底哦是一个骗局还是真心为民服务。这样的操作是否违规,是否能透明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以及养老金计发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国务院、省市出台的政策法规办理。近几年来,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1、2007年底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2、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具有我市户籍的未参保的企业职工(含被征地农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离开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可按皖政〔2006〕59号、宜劳社秘〔2006〕222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补缴养老保险费。3、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劳动的人员(含一直从事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劳动者)按照自愿原则可以一次性补缴费。4、对于曾经与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超过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太湖县社会保险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先后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受到了广大参保人员的肯定和认可,解决了他们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你好!我们是安庆市东部新城的全体居民,于10月29日向你求助安庆市东部新城5、17路公交车的延伸之事后,安庆市交通局答复在12月上旬完成延伸,今天12月16日了,未见公交车延伸,安庆市东部新城华中路住户几千户、有政府机关幼儿园、人民路小学、安庆二中碧桂园分校,有成千人居民出行、加之每天有成千名学生上学出行,极不方便,为何安庆市政府各级对此事不重视,请求省委张书记在忙中抽时间关心此事,尽快解决我们几千户居民和成千名学生上学出行大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16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建议安庆东部新城的公交线路予以延伸的问题,市交通局对此作出回复如下: 市交通局对东部新城公交延伸的问题已作出了具体安排,由于场站等基本保障工作受规划、用地等因素的制约,而未能如期延伸。根据目前场站工程建设进度,力争在12月28日将17、18路延伸到电子商务城。目前5路公交班线尚不具备延伸的条件。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交通局联系。 联系人:张北忠 联系电话:0556-5513258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安徽省颍上县杨湖镇樊台村小郑台村名。在2005至2006淮北大提拆迁中当时我和妻子在杨湖镇看护子女上学并做服装加工无人在家。统计人员统计时漏报我家四口人。并且拆迁所占用的土地是我的宅基地。 我曾多次去找镇领导反映情况。几位镇领导给予解决四口人人口补偿问题和宅基地的问题。可时至今日也未成落实。 请领导百忙之中给予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2月4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上县杨湖镇樊台村拆迁补偿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刘士全长期居住在杨湖街道社区。刘士全家在拆迁安置时不在拆迁红线内居住,根据颍政秘(2006)130号规定,不符合安置补偿条件。刘士全的父亲刘建国在拆迁红线内居住,因此其所有拆迁附属物均按规定进行了补偿。刘士全家的宅基地现在仍然在使用,不存在被人侵占问题。

【网民留言】

我是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的村民,我举报高塘运输公司经理张某在吴集买地并建房,他建的房为啥没人去监管这事?张德金在高塘等地都有房屋,这违建不是搭集木,不是一天两天能盖好,为啥就没人去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12月15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高塘运输公司经理张xx在吴集街道买地建房一事,我们要求霍邱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高塘运输公司经理张xx于2010年底至2011年初在吴集村部西侧100米处与高塘镇玉明村陈红叶、长山村朱军华同时建成双层12间住房,其中张德金户4间。针对买地建房一事,近期霍邱县国土执法大队正在重新调查。

【网民留言】

芜湖市镜湖区二街的徽商银行办理小孩医保进展缓慢。为什么要拖上一年半载,那样的话办医保还有什么意义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社保卡办理相关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市人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我市社保卡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发行,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选择任一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申领。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人社局已要求合作银行优化流程、缩短办理周期,同时在社保卡办理过程中,若参保人员急需持卡就医或购药,可在申办银行网点申领临时社保卡,临时卡立等可取。在领到正式社保卡后,归还临时卡,办理激活启用后即可。 因您的留言不详实,且与您联系不上。为方便工作人员进一步办理,建议您将办理医保卡的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留言或者直接与芜湖市人社局联系(电话:3991130)。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灵璧县一家集体企业,没几年就下岗了,自谋生路。我的户口在灵城镇,是所谓的城镇户口,老家也没有承包地。现在,我,老婆和儿子,三人都没有承包地,我只能在外打点临工维持生活,而家中的老父母已年近九旬。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现在家中只有破瓦房三间,是三十多年前盖的,住尚且能凑合着住一下可现在也面临被村里拆迁的危机。听说,城里现在有廉租房,不知我这样的条件能申请吗?敬请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目前,灵璧县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的条件是:1、申请家庭成员均具有灵璧县灵城镇、开发区的城镇居民户口并实际居住。2、申请家庭为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6000元)。3、申请家庭无住房,或现有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3平方米。经查,您的家庭尚不具备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灵璧县相关部门已向您做了详细介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请咨询下,阜阳供电公司所属的集体企业员工在供电公司的岗位上工作是否能够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现在干着主业的活,工资只有1400多呢,而且不同的集体企业的员工在同样的主业岗位工资待遇也不一样,请问公司有什么政策?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出面协调吗......领导都沉默啊,只有靠政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2月12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同工同酬待遇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阳供电公司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不存在集体企业员工在供电公司工作岗位工作问题。经查,国网阜阳供电公司(以下称主业)每年初将公司外围业务,以招标方式(规范采购)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阜阳三环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公司(以下称集体企业)与社会企业一样参与投标并中标,由此形成主业与其所属集体企业产生的发包与承包关系(该两家企业均为法人单位)。由于国网阜阳供电公司招标业务内容中含有服务类业务,中标方阜阳三环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公司指派自己员工到指定的场所完成其承包的业务内容,系承包方完成自己的劳务承包义务,故不存在集体企业员工在供电公司工作岗位工作问题。 二、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问题。经查,在实际工作场所,有发包方(供电公司)员工,有承包方(集体企业)指派的员工。从形式上看类似同工,实质上供电公司员工与供电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完成的系供电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工作对供电公司负责,与供电公司发包出去的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其劳动报酬由供电公司支付;集体企业员工则是与集体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劳动系受承包方(集体企业)指派,工作对集体企业负责,其劳动报酬由集体企业支付。由于他们服务的对象不同、支付劳动报酬的主体不同,且不在一个用人单位履行劳动义务,其从事的工作不是一个主体指派,劳动报酬亦不是一个法人支付,故不存在同工不同酬的问题。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 我是六安施桥镇居民,家门口的主干道六舒三路(X005)实在无法通行了,因为路坑太多,许多汽车都是S型行驶,而且经常有汽车爆胎,非常不安全。 六舒三路是六安经舒城到合肥三河的唯一通道,沿线居民众多,也是我们从舒城杭埠上高速的必经之路。 一直听说要改造,至今没看到动静,别的地方都在修,不知舒城到六安一段什么时候安排修路,什么时候能修好?沿线居民翘首期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12月16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六舒路改造问题,我们要求市交通局予以解释,现回复如下: 六舒路金安区段分2期建设,1期城区段8.8公里已竣工,2期32公里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预计2015年年初开工年底通车;六舒路舒城段由舒城县负责施工,目前正在施工,计划2015年底底通车。 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事业的关心与关注。

【网民留言】

霍邱县红集镇有人为了套取退耕还林补贴,违规在良田栽树。面积达7000多亩。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取证,严肃处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12月17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霍邱县洪集镇有人为套取退耕还林补贴,违规占用良田一事,我们要求霍邱县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您投诉面积7000多亩基本属实。2014年洪集镇成片造林和零星林地经霍邱县森林增长验收组验收合格林地近7000亩。其中在沟渠、道路、荒滩、荒坡等造林达1000余亩,岗坡田造林达6000亩。 二、在岗坡田造林原因。洪集镇地处史河干渠上游,但又处在干支渠的下游,两条主要输水渠红星、黄小支渠都经过姚李、三元近20公里曲折才能到达洪集镇。加之两条渠系是上世纪六十年代设计,经过多年的开垦,沿渠旱地多被改成水稻田,用水面积远远超过渠道输水能力。在用水高峰,下游用水十分困难,每年放水期间都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放水指挥组。尽管如此,用水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争水事件层出不穷,渠系末梢村多年已放弃渠道供水。霍邱县政府出台森林增长成片造林奖补政策后,洪集镇大力宣传,引导外地和本地林业大户在渠系末梢的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改单一水稻种植发展经济林和生态林。2014年春在唐畈发展3000余亩竹柳,在金星、大桥、黄二支渠和黄三支渠末梢村民组发展3000亩经济、生态混交林。竹柳每亩投入在2500元左右;混交林亩均投入也超过700元。林业生产因为不能使用除草剂,日常管理需要大量劳力开支,因此,没有您反映的造林套取奖补情况。由于管理者资金和能力有限,确实存在部分林地管理不善,造成荒芜,有些树种选择单一,洪集镇政府已多次督促大户及时进行整改。如果您需要了解情况或咨询,可联系洪集镇政府,电话:0564—68510001。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肥东县2012年服役十二年以上转业士官,我们有两个问题请首长帮忙解答,1、我们是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吗?2、村级公益性岗位是对4050下岗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的还是用于安置十二年以上转业士官的?我们实在是弄不清了,请领导指派负责人员给予答复,敬礼!

答复意见:

网友: 12月18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肥东县2012年服役十二年以上转业士官安置情况。11月5日,已有网友留言反映此情况,12月30日,合肥市已作回复,请您参阅。 附:合肥市12月30日留言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11月5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肥东县退役转业士官安置与上级政策不符等情况。肥东县回复如下: 经查,肥东县共安置29名2012年冬季退役转业士官(服役12年以上)。 1.关于安置政策。肥东县严格执行《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服役十二年以上士官,可选择自主就业或政府安排工作。其中: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须参加县组织的统一招考;选择自主就业的,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职工的,可选择回原单位复职复工,入伍前无工作单位的,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 2.关于招考情况。肥东县面向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转业士官,组织统一招考,提供29个工作岗位供选择。同时,规定凡未参考、参考但未入围或入围后自动放弃选择工作岗位者,仍可自谋职业安置,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被录用者,安排到乡镇所属社区工作,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社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参加保险费用(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由县财政承担。此次招考安排工作岗位,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 3.关于您反映的不能回原单位复职复工问题。经查阅29名转业士官个人档案,未发现有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如您符合回原单位复职复工的条件,可向县民政局反映,经核查属实的,可复职复工;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安置政策,可向县民政局(联系电话:67711111)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桐城市老链条厂宿舍楼住户!所住地方属棚户区!本以为能借助棚户区改造可以改善我们的住房条件!但是事与愿违!我们所住的房子质量很差!基础下沉!让我们住的是胆颤心惊!肯请领导尽快改造我们这个60年代的老建筑!让我们尽快远离危房!住上质量让人放心的房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19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桐城市老链条厂宿舍楼何时改造的问题,桐城市委已安排桐城市住建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桐城市老链条厂、铅丝厂宿舍区共有5幢楼,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2013年10月10日,桐城市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文昌办事处对该区域内住户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同时由桐城市房产局对该5幢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该处房屋中有一幢楼为D级危房。为此,桐城市政府要求尽快将该幢危楼中住户搬出,由桐城市房产局安排部分廉租房作为过渡用房。今年12月6日,该处房屋中原鉴定为C级危房的一幢楼前的平房地基突然下沉,桐城市政府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要求桐城市房产局再提供部分公租房作为过渡用房。 针对该处危房的棚户区改造问题。桐城市政府需要统一部署安排,将由文昌办事处组织实施。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关心百姓心声。我是马鞍山电信分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电信领导单纯追求利益,无视员工正常的权利,为了金钱,不惜侵犯威逼员工而创效益。年关降至,电信领导逼着前端受理人员自己掏钱480元购买中兴手机,然后卖给用户,购买的手机销售不了不得退还。大家怨声载道,有的不得不顾及压力,妥协购买,有的不服从,领导就威逼从工资里扣除550元。员工购买手机后就会强行推销给用户,根本不管用户是否需要,这样给通讯行业带来恶性竞争。我们为了电信的发展已经常年无假期,现在电信还对自有员工进行强买强卖,这样怎么能更好的服务社会,保障百姓的通讯透明化,恳请省市领导关心一下我们员工,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近日,您给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留言,反映马鞍山电信分公司营业网点经营问题。市人社局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了解,中国电信马鞍山分公司的个别营业网点在经营中,存在垫付员工工资开展优惠活动的不规范行为。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已要求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营业网点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如您想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可向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366915)进行查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我是安庆龙眠山路居民,不是万不得以,我们不会打扰您,安庆龙眠山路属于交通主干道,在这里有许多居民区,可是就在这里的居民区一楼门面有近十几家无证买卖烟花炮竹的,无证经营不说。而且经营户全家都住宿在内烧饭,每家都设置阁楼摆放非常多的烟花炮竹,每年到下半年一个月外加正月一个月从下午开始到晚上近十点试放烟花炮竹,声音震耳欲聋,危险不说,人们根本没法休息,我们多次向安庆人民政府和有关领导反映,可是安庆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试问难道其中有什么猫腻吗,还是政府部门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当作儿戏,请张书记为我们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18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再次反映安庆市经开区龙眠山路沿线多家商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市安监局已向经开区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督办函》(庆安办函〔2014〕21号),督促查处非法经营现象。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天森旺园居小区共有烟花爆竹经营户6户,由于与居民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安全距离不足,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发放条件,市经开区安监办一直未发放经营许可证,属违法经营。11月下旬,经开区安监办专门召开了天森旺园居小区非法烟花爆竹经营整治工作会议,要求各经营户停止非法经营行为。12月10日,经开区安监办对天森旺园居小区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专项检查,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立即关闭非法烟花爆竹经营门面。如继续非法经营,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经开区安监办、菱北公安分局一道陪同烟花爆竹经营户在区内寻找其他合适地点,帮助其搬迁至符合条件的场所,合法经营。12月29日,经开区安监办、菱北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城管执法分局联合执法,对旺园居小区非法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目前,非法烟花爆竹经营均处于关闭状态。

【网民留言】

宣城泾县特定岗位的工资已经很久不发了,也不知道泾川镇领导是个什么意思?十月份上岗也已经2个月了,希望尽快处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泾县县委认真组织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泾川镇政府有关同志已当面向您作了解释说明,并于12月25日将11月份、12月份工资发放到您工资账户,同时建议您在今后的工作或生活中遇到困难问题时可随时向镇政府反映。

【网民留言】

城市公交对市民出门办事或上班带来方便,民生工程是市民的荣幸,在安徽和全国大部份城市公交收费标准全年执行的都是一个价,而宁国就不一样,城市公交收费标准全年实行收费(一元、二元)二个价,分阶段收取,而且驾驶员服务态极差,该服务的时候市民出了钱而不为市民服务(空调),宁国城市公交应该跟全国其它城市一样,全年收费标准执行一个价,民生工程就是为民服务的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宁国市委认真组织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为改善市民出行环境,2011年宁国市启动了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国有控股公交公司。2012年6月淘汰了一批老旧公交车辆,先后共购置100辆智能空调公交车投入运营。 在议定公交价位问题前,宁国市进行了大量调研。据了解,各地都结合实际,对公交行业作出了管理规定。如合肥市、芜湖市、宣城市:空调公交车每年1月、2月、5--9月、12月开启空调,票价为2元/人/次;其余月份不开空调,票价为1元/人/次。铜陵市、黄山市、淮南市:空调公交车每年1月、2月、6--9月、12月开启空调,票价为2元/人/次;其余月份不开空调,票价为1元/人/次,普通公交车票价仍为1元/人/次。 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实际,为了保证公交车正常运营,在增加政府公益事业投入的基础上,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宁国市物价部门严格进行成本核算,组织价格听证会并报宁国市政府同意。根据宁国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关于空调公交车票价调整的批复》(宁价费〔2012〕53号),宁国市公交车票价作如下调整:每年1月、2月、5月15日至9月15日、12月空调公交车票价由1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其余月份票价仍执行1元/人/次,普通公交车票价不做调整。目前,宁国市现有公交车辆135台,100台空调公交车按上述规定实行季节性票价调整,35台普通公交车全年执行1元/人/次的票价。 在对空调公交车票价实行季度性调整的同时,实施配套优惠政策:对70周岁以上老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盲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等,持有效证件、持卡乘车的按有关规定免费;成人可免费携带一名1.2米以下儿童;学生群体持证、持卡乘车享受半价优惠;IC卡刷卡实行九折优惠。 下一步,宁国市将严格执行公交车行业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对驾驶员服务态度差、不按规定运行等情况,乘客和市民可向公交公司投诉,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联系人:操红蕾(宁国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电话:4016629。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 我是2013年12退役服役16年,宣城郎溪人,我看安庆地方退役金是1.5倍,为什么我们是1倍这样的政策是怎么回事?我们不是安徽人吗?请书记百忙中回音。期盼。 祝身体健康!祝勇2014年12月18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军区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皖政〔2014〕15号)文件精神,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在部队领取退役金的,我省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含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增发的)标准1:1的比例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在此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城乡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确定当地经济补助标准,并未明确统一全省经济补助标准。 我市根据中央、省有关法律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确定2013年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标准时,按照部队退役金标准1:1发放。 市民政局有关同志与您电话联系,向您宣传解释了退伍士兵安置政策,您表示理解。如需咨询,请与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联系,电话:0563-3022313。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住在淮南市田家庵区百花园小区,育一子,2013年4月退休,按照政策规定,退休后享受一次性2000元独生子女奖励,退休至今将近两个年头了未兑现,这不仅是民生,更是政策在此未落实受梗阻,敬请张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谢谢!期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根据您在留言中反映的情况,市计生委已与您进行了联系沟通,相关情况正在办理中,如您需了解办理工作的进程,请与市计生委奖励扶助科联系(0554-6647417,联系人:李女士)。

【网民留言】

我是霍邱县经济开发区吴集的村民,我举报高塘运输公司经理张某在吴集买地并建房,他建的房为啥没人去监管这事?张德金在高塘等地都有房屋,这违建不是搭集木,不是一天两天能盖好,为啥就没人去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12月15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高塘运输公司经理张xx在吴集街道买地建房一事,我们要求霍邱县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高塘运输公司经理张xx于2010年底至2011年初在吴集村部西侧100米处与高塘镇玉明村陈红叶、长山村朱军华同时建成双层12间住房,其中张德金户4间。针对买地建房一事,近期霍邱县国土执法大队正在重新调查。

【网民留言】

我是淮南市八公山区一名普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12月发放2013年目标考核奖。目前,区直机关公务员编制人员每人发放8000元奖金。部分区职能局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也已发放。对于乡镇基层二级事业单位和街道工作人员不予发放。 目标考核是全区工作人员共同完成的,不应该把我们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排除在外。难道全年的工作目标都是行政编制人员完成的吗?2013年考核,我们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行政编制人员一同参与了考核。同等的工作内容和强度,却换来了不同的待遇,难道符合劳动法中的同工同酬的规定吗? 横向比较,淮南市其他县区的目标考核奖,对于事业单位同样发放了,为什么单单八公山区与邻区不一样。请领导给予我们广大基层工作人员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向八公山区调查了解,目标考核奖是对承担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依据考核结果进行的奖惩。如您有违规发放的祥实情况,请向八公山区纪委反映,八公山区将严肃查处。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安徽理工大学一名大四的学生,面临毕业,我的姓名通过了公安局合法的修改导致了和学籍信息不一致了,我向学校的学籍科老师提供了合法性的身份证明,但是老师说还要等到下学期也就是明年四月份,那时候我都快毕业了,这学期我还报名参加了大学英语考试,计算机考试,我很担心到时候由于学籍信息不一致导致没有资格参加考试,现在也面临找工作的压力,害怕信息不一致找工作困难,在这里希望书记能帮帮我,真心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向安徽理工大学调查了解,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和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我省在校学生变更姓名、更改年龄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公通〔2007〕27号文件中“公民的出生日期、姓名....等,...原则上不予变更更正”、“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更正的,...在校学生需由学校审核同意后,经当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核实,报县公安(市公安分)局审批后,放可予以变更”的规定,您未经学校审核同意已在户籍地派出所变更姓名,且提供的证明材料未经县公安(市公安分)局审批,不符合文件规定,同时您临近毕业,故审慎处理其申请。 下一步,安徽理工大学将调阅您的招生录取大表和学籍档案,进行认真细致比对,并准备到考生生源地调查核实,并且您要提供经县(市、分)局审批的证明材料。按照工作进程,待您的材料符合要求后,会同本学期总结材料等一起于学期末(2015年1月中旬)报送至安徽省教育厅学生处,进行信息的变更审核。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感谢省委省政府对岳西人民的关心和支持,修建了六替高速和岳武高速,由于省高速路集团公司,岳武高速项目办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平岗村鲍龙组高速涵洞,由于施工改变了水系,水流量是施工前水量三倍之多,致使下游农田沙压,垄田成了大河沟,排水问题严重。 2;沿线,沙压田断水田,没有得到落实补偿,百姓反应强烈,应尽快实地测量进行补偿到位。 3;弃土弃渣场,虽然少量做了处理但还不到位,该砌的坝没砌,该做的排水沟没做。 4;沿线排水沟设计施工不到位,遇下雨天气,边沟部分冲垮,百姓受损。 5;岳武高速一标拌和站建在莲云乡平岗村转桥老318国道段由于重型机械和车辆对其路面损坏严重,对此道路没有实行恢复,全部是水坑,遇下雨天气,车辆和百姓无法行走,所有高速路基以下的附属工程设计不到位,施工不到位,路基水沟排下来的水就不管去向了。特别是互通交汇处,行人涵洞,排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水流量很大。《附照片四张》以上存在问题,百姓多次找业主,领导和施单位相亙推委至今未果,望领导派员实地考察予以解决到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10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岳西县岳武高速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岳西县委已安排岳西县交通局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平岗村鲍龙组高速涵洞排水的问题。岳西县交通局已会同高界管理处和岳武项目办现场协商,完善排水设计,安排一标项目部尽快实施。关于沿线的沙压田和断水田的补偿问题。沿线沙田等损坏面积由一标项目部尽快安排技术员与当地群众沟通,进行实地测量,如情况属实,由一标项目部及时支付损坏田款。关于弃土弃渣场的处理不到位问题。弃渣场防护及排水问题已由一标项目部安排人着手修砌,尽快解决此问题。关于沿线排水沟设计施工不到位的问题。一标项目部已安排人手对全线排水沟进行修砌、加固,对于排水不通畅问题重新处理。关于岳武高速一标拌和站建在莲云乡平岗村转桥老318国道段路面损坏及排水的问题。318国道路面,一标项目部将及时对路面坑洼地带进行修复处理;附属工程排水设计问题,由岳武项目办安排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尽快完善所有附属工程。 岳西县交通局表示将会同岳武项目办及莲云乡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督促岳武高速一标项目部按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

【网民留言】

太湖县沙河初中有一处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点前有一栋综合楼,2013年县国土部门立项,拆除这栋楼,项目资金26万,项目由镇国土部门管理,沙河初中实施,在实施中,国土部门对工程预算一压再压,最后整个工程造价只花了14余万元,其余工程款哪里去了,镇国土部门也没有给个说法,工程款是国家财政资金,依规不应该乱用,希望太湖县有关监督部门能查处。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12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太湖县沙河初中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经费去向的问题,太湖县委已安排太湖县纪委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关于北中镇沙河中学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方案的请示》(太国土资〔2013〕34号)文件,2013年7月2日,太湖县财政局将26万元治理经费全额拨付北中镇政府,由镇政府统一安排资金使用。具体情况是:1、沙河初中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经费13.9万元。该工程由沙河初中与王自松签订了合同,合同价13.9万元,2013年7月16日已全部支付到位。2、吴俊小学地质灾害隐患点除险经费3.5万元,2013年7月16日拨付吴俊村。3、安排北中镇国土所地质灾害应急补助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沙河初中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治理工程监管工作。2013年7月16日,北中镇政府将此款拨付镇国土所。4、安排村级地质灾害治理经费补助5万元,分别是宝坪村村级公路网形段外坝崩塌修复1万元、将军村中将段道路外坝垮塌修复2万元、明珠村河冲路李恩路水毁修复1万元、花冲村花冲小学旁山体塌方除险1万元。5、结余6000元仍在北中镇政府财务帐。该项目由北中镇国土所监管,沙河初中及相关村组织实施,经费由北中镇政府根据工程量安排。在资金使用上基本上能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安排,未发生乱用情况。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领导: 您好!我是安徽省凤阳县刘府镇官沟街道的居民,今年11月中旬由上级领导组织的一个施工队在凤淮路官沟段的道路两边各建起了一个长约300米、宽约1米左右的长长的花台,但是花台的建立完全没有和两边的居民商讨过,几乎是2天左右一下建起来的,所有道路两边的居民都不同意建这个花台,为此还有好几户人家和施工队打起来了,因为没有给居民门口的路留出来,把道路两边居民的道路都堵起来了,我们家前面的门面房是一个宽约30米的厂房,现在主要做仓库,自从路堵起来以后车子也没办法进出仓库,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您说这建花台首先是为了美观,但是也不能为了美观而让我们的生活受到这么大的影响!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车子,难道要我们的车子全部都停在公路上吗?希望省领导一定要为我们做主,把我们的道路留出来! 此致! 敬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4年12月15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为建花台使居民无路可走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凤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关于反映在凤淮路(S310)官沟街道两侧修筑长约300米宽约1米的花池的问题。 为了做好“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凤阳县委县政府决定对S310经凤阳县路段进行道路提升,在穿集镇段道路两侧修慢车道、埋下水管道、建绿化池。刘府镇官沟街道段是其中一段,该段长1.5公里、慢车道宽4米,绿化池宽度依据路面宽度修建1-2米不等。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关于反映修建花池未事先和群众商讨的问题。 该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决定,县交通局组织设计,经县招标局招标,中标单位承建的。该项目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动工建设,在动工时,镇村两级干部都入户进行了动员宣传工作。反映情况不属实。 3、关于反映花池没有给两侧居民留出口出行,把两边居民的道路都堵起来了,造成其家沿路仓库车辆没有办法进出的问题。 该工程10月份开始施工,现已进入填土和苗木栽植阶段。由县交通局统一组织设计,设计单位本着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原则设计出口位置,经县招标局招标,由中标单位组织施工。刘府镇协助交通局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根据设计图纸,留有若干出口,距网友家仓库门口西约40米处就留有出口,出口宽8米。网友家仓库门口距路边花池直线距离14米,其中有4米为慢车道,并未影响到车子的正常进出。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处理意见 凤淮路(S310)官沟街道两侧花池的修建是严格按照预先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网友要求在每家门口留出口的诉求难以满足,为此,凤阳县委已责成刘府镇派镇村两级干部到史桂兰家细致讲解政策,做好其思想工作。 三、反馈网友 12月19日,刘府镇工作人员将处理意见告知网友,积极争取网友的理解和支持。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凤阳县刘府镇联系。联系人:时金宝 电话:13955064682。

【网民留言】

安广网络含山分公司每到星期六晚上就关闭电视信号,中央台1-12都收不到,村村通收不到中央台,又交不起数字电视费,咋整?只好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该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近日,您给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留言,反映含山县电视信号问题。含山县委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安广网络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为全省统一信号,安广网络含山分公司每天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号质量和传输安全。该公司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低保户享有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经调查核实,目前未发现您反映的问题。如您发现电视信号存在问题,可向安广网络含山分公司(联系电话:0555-3696599)进行举报。

【网民留言】

阜阳市颖上县城南顺心小区廉租房建成豆腐渣工程,住户还没搬进去住,就发现墙体好多裂缝,小区里还堆放了好多水泥都结成块,水泥都放在外面1年多风吹日晒,就这样把国家的物质浪费,农民工建廉租房还要不到工钱和钢管(176万)讨要工钱多次被打,求张书记彻查!依法治国彻查到底!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2月5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上县廉租房建成豆腐渣工程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网友反映廉租房工程建设问题。经查,颍上县顺心小区建设项目委托安徽华建工程造价师事务所进行工程招标代理;颍上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县监察局全程监督,经过评标组综合评定,确定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并按规定程序发出《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编号:皖K5110102号)。颍上县房产局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此该项目从规划设计到工程建设均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经核实,该工程也不存在墙体开裂、浪费国家物资等问题,因此网友反映廉租房变豆腐渣工程问题不属实。 2、关于网友反映要工钱被打问题。经查,张彬在建设颍上慎城镇城南顺心小区廉租房时,将外钢架(脚手架)工程转包给陶常明并签订了合同。工程结束后,双方因合同价款产生分歧。2014年8月17日,陶常明带着蒋怀元到张彬家要工程款,双方发生冲突,张彬表弟姜志峰与陶常明发生争执。因姜志峰有殴打陶常明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颍上县公安局于9月26日至9月30日对违法嫌疑人姜志峰行政拘留5日。鉴于颍河派出所民警王佩永在办案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经2014年10月15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佩永行政记过处分。案件处理结果已及时电话告知陶常明,陶常明表示认可公安机关处理决定。 3、关于网友拖欠工程款问题。陶常明多次上访反映张彬拖欠其工程款196万元,经查,陶常明承包张彬的脚手架工程,暂定总造价958300元,已付738500元,扣除实际施工减少工程量45900元,尚欠173900元;陶常明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陶常明要的196万元,只有17.39万元是按工程量拖欠的,而其余的款项则是陶常明要求张彬赔付的脚手架延期租金,属于合同纠纷范围。 2014年9月24日,经颍上县人社局、房产局协调,上访人、被上访人代表等各方达成意见:一是认定拖欠合同内工程款为17.39万元;二是陶常明收到17.39万元后,按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由县劳动监察队监督发放,如有不足部分则由陶常明补齐;三是由房产局主持协调双方工程延期费用。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协议并签字确认。事后,县房产局召集双方协商脚手架延期租金事宜,张彬认为陶所要资金巨大不愿参加调解,陶常明认为延期租金和拖欠的工程款必须一次性全部到位。2014年11月20日,由县房产局牵头再次召开协调会,人社局、住建局、信访局、安徽天筑建设有限公司(张彬等3人)以及陶常明一行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房产局认为双方就合同内的17.39万元都无异议,主要是解决脚手架延期租金问题,因此建议双方本着相互让步原则解决纠纷问题;人社局通报劳动纠纷调解的有关政策及工程款17.39万元已打入劳动监察大队专户的情况,但陶常明不愿意领取,拒在发放工资告知书上签字;天筑公司汇报了项目外架工的情况,一个工期约6-8个月,一个工期内外架市场均价为25元/㎡,扣除人员工资、运费约8元/㎡,陶常明所得为17元/㎡左右,所以该公司出10万元的延期租金。经过最后调解,天筑公司最高只愿出20万元延期租金,与陶常明最低要求的120万元相差了100万元,且双方均不愿意再参与调解。天筑公司愿意走司法程序,而陶常明拒绝走司法程序,表示继续上访。县信访局参会负责人向其说明了信访有关规定,但陶常明仍表示上访。

【网民留言】

尊敬张书记您好,小民是宁国市河沥溪,平心村村民,今年我村在征收土地开发(大概有四千余亩)从1982年土地承包开始,我村每人均分一亩二分田,我家少分二分田,当年我父母一直在讨要,一直未补,时间一年一年过去了。今年当地政府以四万三每亩价格征收,抛开这么多年少种两分田面积不说,但是两分田就是八千六百元,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是多么重要,农业税我家从1982年到2006年都是以每人一亩二分田面积来完成从没少交,在这期间,找过生产队,队长说没有钱,那就补我家地吧,也没有地.找村里,办事处都说,管不了,不归他们管。百姓事无大小,谁是老白姓父母官?农民想解决问题就没地说吗?难道每年有人收农业税,就没人出来补偿老百姓农田吗?请张书记在百忙之中,占用您一点时间,来了解此事,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宁国市委认真组织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查,2014年,河沥溪街道在征用您户土地时充分考虑您的权益,在实际土地测量过程中测量面积为6.7838亩(田埂、沟渠、边角均包括在内),超出实际承包土地2.1838亩。3月19日,河沥溪街道按照6.7838亩的标准已将征地款拨付到位。 12月17日,宁国市委督查室、河沥溪街道、平兴村两委和测绘公司等负责同志与您进行了座谈,调阅了相关资料,就您提出的问题予以当面解答。 感谢您的关注与理解。如有疑问,请联系宁国市河沥溪街道综治办,联系人:周晓华,电话:0563—4309526。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是一位爱民如子的好书记,想在此向您求助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淮南市谢家集区李郢孜镇李郢孜新村小区中燃至今未通气,在当今社会强调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请问何时能够通上清洁的天燃气?二是,每每看到李郢孜镇通往谢家集区中心地带的蔡李路连路灯都没有,作为游子心中一阵酸楚!请张书记做主,给通个路灯吧,要求不高,太阳能路灯,200米设置即可!(成本较市政路灯很低)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市建委调查了解,关于李郢孜新村通燃气问题,因管道瓦斯气转用天然气需重新铺设管网,小区暂未通天燃气。目前,市政管网建设已全部竣工,小区内庭院管网正加紧收尾中。计划2015年元月底前分期分批对该小区组织供气。关于蔡李路安装路灯问题,市城建委已列入2015年计划,待报批后实施。

【网民留言】

我是宿州市的一名辅警,关于辅警的一些事想说一说。我们辅警也是维护社会治安不可缺少的一部份。但我们的各项待遇却是让我们心寒。首先就是各项保险,局里面让我们签了一份自愿不交的保证书。不签不管。还有就是工资,要是去掉保险的钱,连国家最低的工资标准都达不到。其次就是上班时间,我们都知道公安辅警不能向其他单位一样,但我们单位有点太过了,我们可以说是四天才休息半天。相比正常一个月我们要多上多少天?为什么就不能按国家规定的做?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辅警人员待遇较低及强制不让辅警购买保险问题。由于辅警人员成分复杂,部分人员已经参加了城镇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不需要再次购买养老保险。因此,本着自愿的原则,需要购买养老保险的,由各县公安局、公安分局统一购买。因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险性,鼓励辅警参加养老、意外伤害等险种投保,从未强制不让辅警参加保险。 二、关于辅警人员超负荷工作的问题。由于公安工作日趋繁重,特别是年末岁初专项行动较多,全市公安机关常常超负荷工作。为解决工休矛盾,已要求公安机关科学配置警力,合理安排工作,充分保护民警、辅警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我们是合肥市肥东县卫生系统基层的医务人员,关于我县乡镇医院的公积金缴纳太少了,希望给予关心。我县乡镇个人缴纳只有200元左右,可是肥西县个人缴纳有1000多元,长丰有600元。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1月22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肥东县乡镇医院医务人员公积金缴存金额低。肥东县回复如下: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算供给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起,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按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性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之和的5%—12%比例安排。目前,肥东县已按照上述通知要求,执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您反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数额少,而其他县数额高的问题,是因乡镇卫生院为财政预算定额补助事业单位,个人缴存数额受单位经济效益影响,同时还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关。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江苏的2012年在芜湖县安徽苏皖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上班,今年一直没有发工资了,关键找不到处理工资的人了,离过年也没有多长时间了,希望领导百忙中抽出点空闲帮忙处理一下,我在这里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欠薪相关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芜湖县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供职于安徽苏皖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水电安装。2014年3月,安徽苏皖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困难,其建设项目苏皖国际商贸城停工,公司辞退了包括您在内的部分员工。目前,该公司尚欠您2014年1-2月份两个月工资。 为恢复苏皖国际商贸城建设,芜湖县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以二次招商方式引入芜湖瞬明实业有限公司与安徽苏皖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实现苏皖国际商贸城项目重组,进而解决员工薪酬问题。目前双方正在对苏皖国际商贸城1、2期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芜湖瞬明实业有限公司将收购苏皖国际商贸城1、2期开发经营权,拖欠的员工工资将在安徽苏皖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收购资金后优先用于解决。 下一步,芜湖县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督促安徽苏皖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加快资产重组进度,同时您也可向芜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权。 欢迎您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如有情况,可与芜湖县发改委联系(电话:0553-8912417)。

【网民留言】

怀宁县新安中学高三一班是该校的特招的实验班该班的班主任对学生及其不负责任学生的作业从来不批改每次考试的成级在全校都是垫底该老师是误人子弟恳请领导查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于2014年12月3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怀宁县新安中学理科实验班的班主任不负责任等问题,怀宁县委已责成怀宁县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新安中学是怀宁县一所省级示范高中,2012级高一(1)班的班主任是从责任心强、教学和管理能力过硬的老师中选拔的,该老师2010届所带班级一本达线15人、二本以上达线43人,指标完成率达220%。经调查,该老师自担任2012级高一(1)班的班主任以来,工作尽职尽责,能带头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教学任务。该班各学科成绩从高一到现在均名列前茅,深受学校领导、师生广泛好评。调查中未发现该教师不批改作业的现象。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2012年在行政村号召下,与丁同超各自承包本自然村荒山开垦造林。当时上报面积200亩油茶林。经过几年幸苦劳作,现树已成行。今年造林补贴款已经到户,我至今未见一分钱。而与我相邻的造林户,荒山竟然领到油茶补贴款。曾多次到镇林业站询问无果。不知到国家的慧民款,是不是看领导意愿发放。我百思不得其解。恳请得到您的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2月4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您的荒山造林补贴款至今未发放。巢湖市回复如下: 经查,2012年,您与丁某在巢湖市柘皋镇工民村小龙山,各自承包荒山植树造林,您与丁某协商,将两人造林面积以丁某一人名义申报相关造林奖补资金。2013年底,有关部门已将造林奖补资金全额发放给丁某。因您二人对造林面积存在异议,丁某一直未将造林奖补资金支付给您。经巢湖市林业局协调,丁某已同意于近期将您应得的造林奖补资金支付给您。 您反映的“相邻造林户的荒山竟然领取油茶补贴款”,经查,相邻造林户即为丁某,未发现其利用荒山套取造林相关补助资金的情况。 您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向巢湖市林业局(联系电话:82152001)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前几天在包河区地矿家园发了80多万买了一套房子,拿到房门钥匙得知这里的物业费每平方米1.42元,当初买房的目的就考虑地矿家园作为安徽民生工程项目,各方面应该比较便宜,没想到这个地矿家园作为安徽民生工程形象小区物业费却如此之高,全部超过周边的小区,说实话地矿家园只能算一般的小区,为什么物业费超过高档小区,物业公司只顾自己单方面的利益,而不顾业主心中的感受。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带中央空掉的用户,即使每月不用也要交好几百元维护费,一个小小车位每个月都要70元的管理费,出台这样的政策难道不需要咨询物价局的意见吗?具统计我们这栋楼有百分之80以上的户主都不满意这样的收费标准,我们希望地矿家园的物业做事定价要顾及业主的心情,不要万事都以赢利为目的。在当今倡导文明公正法制的社会里,小区的和睦是多方因素造成的,物业公司的管理心态是很大的因素。希望地矿置业尽快给予业主关于物业费和车位管理租用费用的调价和解释,目的只有一个,让小区和睦,让业主平安。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11月25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包河区地矿家园小区物业服务费过高等情况。包河区回复如下: 1.关于物业费标准问题。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等级为甲级,物业综合服务费(包括公共能耗公摊)为1.42元/月/平方米。此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企业中标合同价格相符,没有超出《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指导价,且在包河区物价部门备案。 2.关于空调维护费问题。该小区采用中央空调系统,非城市集中供暖(冷),收费标准属市场调节,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协议确定。经查,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约定:“不开通空调的住户需要缴纳基本维护费”。 3.关于车位管理费问题。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包河区物价局备案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租用地面停车位,小型车为每月80元;租用地面车库及地下车库的停车位,每月为180元(含50元物业服务费);购买的地面车库及地下车库停车位,每月为 50元(物业服务费);租用的机械停车位,每月220元(含70元物业服务费)。上述收费标准符合《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合同约定。 您可对照上述标准,如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请向包河区物价局(联系电话:63357332)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代表我们小区的广大住户,向您寻求帮助,龙兴园小区的垃圾堆成了山已经1个月之久了,至今无人问津,最近又赶上下雨天可想而知,生活垃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不仅影响本小区还影响周边地区的卫生,甚至是防疫。我们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田家庵区调查了解,龙兴园小区属经济适用房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因大多数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难以为继,目前已停止对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导致小区生活垃圾成堆。对此,所在街道已组织人员机械于12月25日前将小区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为从根本上建立小区管理长效机制,所在街道正在引导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自治或选择专业服务公司做好清洁保洁、垃圾清运等日常工作。

【网民留言】

省长: 您好!我是今年无为县新进教师,有问题向您求助。 本人今年刚大学毕业,参加省教师招聘统考,经过层层选拔,很荣幸进入到人民教师队伍中,于九月一号上岗,进入岗位已将近三个月了。至今我们的工资还没有发放。作为子女,上班三个月了没给父亲买烟买酒,没给妈妈买衣物。每月还向家里索要生活费,实为不孝。特此恳请省长出面协调下,尽快落实我们的工资!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工资相关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无为县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无为县新进教师上班后,按照规定程序,由教育主管部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再报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并办理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最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工资。 2014年,无为县新进教师50人,涉及19个乡镇,聘用合同于9月份签订,11月中旬汇总至县人社局。在组织合同签订和收集上报过程中,各乡镇中心校因进度不一,造成一定延误,影响了工资发放。对此,无为县教育局表示歉意。目前,无为县人社局已将此批新进教师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办结,工资拟于2015年1月打卡发放,并从2014年9月份开始补发。 如您仍有疑问,可与无为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3-6322680)。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宝顺书记;关于池州市东至县无牌 无驾驶证 无保险车辆无人管无人问,特别是县城三轮马自达和三轮电动车及电动小汽车,经常在路上横冲直闯违反交通规则,因无牌无证交警部门又无法处罚,出了交通事故都是无牌无驾驶证无保险,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望张宝顺书记重视。

答复意见:

网友: 看到您11月29日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东至县城交通管理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东至县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管、交通、运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依法监管,对三轮车市场开展进一步整治。同时,加快县城道路网的建设,健全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增加公交车、出租车的数量。 十分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请问下,最近在家听说一些风言,颍上县黄桥镇两湾新村美好乡村建设,每家将不在建筑家庭小院子,请问下有没有这回事,记得动员购买时,说是一家一户,都有一个小院子的。如果没有小院子,物品安全将会带来影响,毕竟都是农村人,好多东西没有地方放置。烦请告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2月3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上县黄桥镇两湾新村建设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两湾新村项目是建造一个高规格、多功能、淡雅恬静的生活小区。项目建设包括公共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为考虑居民生活的实际需要,住宅和商住建筑以2层半小楼为主,层高不超过3米。根据规划,两湾新村建设的房屋带有庭院,目前正按规划施工。 在两湾新村建设问题上,网友若有疑问可直接到黄桥镇两湾新村建设指挥部咨询。

【网民留言】

我是一个在异乡的阜南人,马上又春节了,一提到回家过年高兴,却也痛苦,家乡县城老城区的交通啊!那叫一个乱,尤其是春节期间,更是各个路口都是堵,马路乱成一锅粥,让人对过年的感觉平添烦恼!个人感觉既有基础设施不好的原因,更是管理水平及其低下的原因,听说现在一到周末或者早晚高峰都堵的一塌糊涂,请我们的好书记给点力,希望我们今年的春节能好些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1月30日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阜南县老城区交通堵塞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阜南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由于阜南县老城区道路窄,交叉路口多,加之学校、商业区、集贸市场、停车场、车站、居民区布局集中,造成道路拥堵现象突出。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阜南县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18日,在城区所有主次干道、灯控路口及医院、学校、商场等重点区域加大执勤力量,加强巡控力度和密度,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活动。 下一步,阜南县将结合县城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工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着力解决临时停车问题,探索建立大交通、经常性、制度化的交通管理机制,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的和谐交通。

【网民留言】

省长: 您好!我是今年无为县新进的教师,上岗快三个月了,工资至今未发。其实这也没什么,但是,我今年刚大学毕业,没有老本,生活,交通,话费等方面的开支,都是父母给的。每月向父母伸手要钱,怪不好意思的,想想我已上班三个月了,还没能给父母买东西。作为子女,心里不是个滋味!这次考试是省统考的,希望省委能管管我们,我们在下面,心里落差很大!但是,我们会时刻牢记习主席的亲切教诲:做好老师,要有理想信念;做好老师,要有道德情操;做好老师,要有扎实学识,做好老师,要有仁爱之心,以力争第一的精神、勇创第一的豪情、敢夺第一的信心,不断追求新的人生境界。请领导放心,我们会踏踏实实工作,磨炼意志,力争不会辜负领导们对我们的期望,做新时代的人民教师!最好我希望领导能出面协调下,让我们能快点领到工资。为感!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工资相关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无为县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无为县新进教师上班后,按照规定程序,由教育主管部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再报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并办理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最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工资。 2014年,无为县新进教师50人,涉及19个乡镇,聘用合同于9月份签订,11月中旬汇总至县人社局。在组织合同签订和收集上报过程中,各乡镇中心校因进度不一,造成一定延误,影响了工资发放。对此,无为县教育局表示歉意。目前,无为县人社局已将此批新进教师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办结,工资拟于2015年1月打卡发放,并从2014年9月份开始补发。 如您仍有疑问,可与无为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553-6322680)。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 您好,我们是芜湖市融汇锦江A区的业主,我们想反映一个问题,我们小区是07年建成的,现在小区一楼的业主在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的前提下,把一楼外的公共绿化带铲除,自己建了一个大的院子,建成的院子通到小区辅道,更有甚者在一楼的院子里养了好多狗,而且小区小孩也比较多,养的狗也不栓着,已经严重影响了小区广大业主的根本利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这样的现象是否合理,能不能请各位领导管管啊。期待此事的后续进展。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融汇锦江小区相关问题。市委负责同志要求镜湖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融汇锦江A区一楼住户在购买房屋时,与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合同中明确了住户享有入户花园的使用权。入户花园原先建有隔离栅栏,不属于公共绿地。因年久失修栅栏损坏,为确保安全,一楼的部分住户向物业公司提出自行修建围墙的请求。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召开了数次协调会,并在小区内发放《A区一楼围筑院子意见征求单》,同时公示三天,经统计超过一半的业主同意修建围墙。物业公司对申请修建住户的要求是“原址维修、风格统一”,但部分住户在维修过程中擅自扩大面积。对此,镜湖区市容管理部门已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违建住户自行拆除超出部分并进行补绿,逾期将依法强制执行。 另针对您反映的一楼住户养狗的情况。镜湖区公安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对小区内养狗情况进行清理规范,确保小区居民居住安全。 感谢您对市容整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如有情况,可与镜湖区住建委联系(电话:3878542)。

【网民留言】

在阜阳市高速时代华府旁,有一条只能够容纳一个车位的民用小路整天灰尘漫步,泥土在路。这条路是大桥社区居民每天的必经之路,之前车辆过往,不会有一点灰尘,现在自行车行过都会卷起千堆尘。路上还有大量的土块,容易引起安全事故。原因就是旁边新盖的楼房,整天白天晚上都有拉泥土的车辆,只因为这条路方便一些。在他们的正面有一条阜涡路,非常宽敞,却不走。不知为什么。也与他们沟通过好多次,他们依旧是这样做,无奈之下,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我们的权益。望有关领导快速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感激不尽。位于阜阳市路灯管理所前到大桥社区之前的路。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12月2日给省委书记留言“高速时代华府旁道路灰尘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颍东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问题系因高速地产施工方渣土运输车辆途经此地造成。目前,颍东区市容局现场给予高速地产清运渣土负责人当面警告,要求其今后施工要严格按照渣土清运的管理规定清运;同时,高速地产清运渣土负责人书面承诺清运渣土车辆不再经此路清运。

【网民留言】

张宝顺书记: 您好!本人是一名援越抗美的老兵,现年67岁,中共党员。家住六安市裕安区小华山街道。早在2010年因住房拆迁、花圃搬迁问题给您写过求助信,在您的关怀下,就拆迁、搬迁问题与六安市丽水康城小区开发商安徽华都苑置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得到部分解决,与2010年12月31日前拆、搬迁结束,在此表示感谢。时隔4年,本人再次求助与您,诉华都苑置业有限公司至今仍未完全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约定。随着开发商楼盘建设即将结束,按照城市环境建设与整体美观的要求,丽水康城小区楼盘外围的临时围墙及广告牌都已逐渐拆除,并与城市环境、整体美化相匹配进行了相应建设,唯独留下本人花圃的院墙不做任何改建,为应付市城建、市容等相关部门的监督,设立临时广告牌,既影响美观,又不是长久之计。为了尽快让我搬迁,当时开发商负责人承诺将花圃院墙由开发商负责修建成符合城市环境美观要求;水、电暂无偿使用其工地上水、电,并以后将花圃内的水、电立户安装到位。可现在不但没有履行承诺,还因本人不让开发商在花圃院墙外设立广告牌而将花圃内的电源强行切断,造成在园内无电可用,看护花园的人无法正常生活。此事关系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的切身利益,更体现到政府关注百姓民生。本人因花圃内的盆景制作技艺也被当地政府批准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下一步将设立传承项目。本人夫妻两人年近古稀,要照看好花圃内500余盆盆景,已无力与开发商起诉至法庭打官司,请求省领导给予关注、过问,急盼根本解决现实问题。为感! 申述人:束克云 2014年12月4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12月4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丽水康城项目拆迁临时安置相关问题,我们要求市住建委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日前,市住建委工作人员及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前往您花圃园内查看水、电落实情况。现您花圃园内水、电已通,您夫妇均表示满意。同时,市住建委告知开发企业抓紧办理花圃园内的水立户到位(电已立户到个人名下),确保日后水电畅通。另外,对您反映的花圃院墙一事,经您本人同意后,市住建委要求开发企业积极联系规划、市容等相关部门,做好花圃院墙改建及美化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省委领导: 我是贵池区梅街镇桃坡村村民,我叫柯芳贵。8月份我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矿山采矿危及群众居住安全,镇村干部不作为的问题,在省委领导的过问和关注下,经池州市委办公室办理后并答复。 时至今日,已经过去近四个月的时间了,我多次打电话询问事情处理结果,镇、村干部依旧采取欺上瞒下,以“拖”为主的处理方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今天是保证一周内给答复,一周后问是这个镇长出差,再问又是那个书记出差,上周打电话又说矿长不在家,出尔反尔,不守信用,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效率叫人民群众如何信服。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党员干部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困难,为群众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为什么我一个主动向政府反映问题的群众,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村干部都做不到走访了解真实情况,那群众路线的要求落实在哪?走访活动又开展在哪? 我不是反对矿山在我村民组采矿,采矿确实能够为群众带来部分经济收入,是好事,但是好事不能建立在牺牲群众利益、危及群众安全的基础上。我个人居住的房屋离矿山最近,在矿山开采区之上,房屋下面已被采空,房屋已经出现开裂现象,这个时候我自己不维护合法权益,还指望谁去维护呢?何况地方政府有责任给群众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为什么要一拖再拖,不能以一个负责任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去处理问题?现在矿山在开采能够找到责任主体,矿场开采结束后,个体老板离开,万一出现塌方事故,我们该找谁负责?因此,我只想要一个盖有区级或以上政府公章的承诺,保证不出现塌方等安全事故,就算以后万一出现事故,也让我们的子女有个依据,证明我们不只一次的反应过问题。我不要任何勘测图纸,我看不懂,也问问我们的镇领导自己可能够看懂这些勘测图纸。 或许镇、村干部在反馈信息中,我是为了个人利益,想去矿山上班,所以多年来执着于同一个信访问题,以信访给地方施压,达到个人目的。我想澄清的是:这么多年,我都是以写信的理性方式反应问题,从来没有采取到政府门口堵门、堵路等过激的非理性信访方式,也深知作为池州人,要维护着池州的形象;其次,虽然我对村干部只安排亲属在矿山上班的做法不认同,但是还不至于到上访的地步,我个人有企业上班,子女也有工作,不需要在矿山上班,我想要的只是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恳请领导为民做主,督促基层有关部门抓落实,改作风,将党的群众路线真正落在实处,做到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疾苦,让群众信服。

答复意见:

网友: 看到您12月2日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我们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贵池区梅街镇已经于12月10召集相关人员及您本人进行了当面沟通,并于12月17日上门进行走访。 十分感谢您的留言。

安徽日前,省政府公布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两家单位的多项职责取消、调整或加强。

根据中央批准的安徽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设立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按照规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2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46名。其中:主任(兼中医药管理局局长)1名、副主任6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1名副主任兼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纪检组长1名;处级领导职数50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挂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设17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12名。其中:局长(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省版权局副局长),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处级领导职数42名。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加挂安徽省版权局牌子,在著作权管理上,以安徽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安徽财经网)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取消的职责】

1.将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2.取消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省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3.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调整的职责】

将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强的职责】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地方标准制定。

3.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取消的职责】

1.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审核职责,工作由相关协会承担。

2.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工作分别由省报业协会和省期刊协会承担。

3.取消调控书号总量的职责。创新书号管理方式,规范书号使用,遏制违规行为。

4.取消管理广播剧的职责。

5.取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职责,工作由相关协会、学会承担。

【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组织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繁荣发展。

2.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

3.加强推进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加强对全省数字出版以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影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

5.加强全省著作权保护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反侵权盗版工作力度。

6.加强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走出去”工作。

7.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杨高宇)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