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学军
昨日,安徽省各地对网友给省长王学军的9条留言作出回应,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霍邱县城关镇老水务局家属大院属于破旧棚户区之一。其位于城区中心,但环境差,房屋破败,严重影响城区形象,居民要求拆迁改造愿望强烈。请求政府是否在考虑城区规划时,优先考虑这一块地方,改造难度也会低很多,希望政府考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咨询霍邱县老水务局家属院拆迁改造计划安排有关事项,仅就这一问题,此前,已有网友曾两次给省长留言,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都立即责成霍邱县政府调查处理并及时进行回复。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在9月7日网友留言“咨询霍邱老水务局家属院的具体规划”中已给予回复,即:“霍邱县为科学有序地推进县城建设,2013年就制定了《霍邱县城建设四年行动计划(2013—2016)》,老水务局家属区将作为计划中滨湖片区的一部分进行改造。2014年已启动滨湖片区城市改造计划,2014年年底前将完成初步设计工作,2015年将先行实施3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老水务局片区初定于2016年启动改造工作。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与霍邱县住建部门联系,电话:0564-6024988。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9日
【网民留言】
合肥火车站,是我们合肥市的一个重要门户和脸面,对城市的整体形象有很大影响。但是车站的很多乱像长期没有改变,希望领导能够重视。 一是黑头车拉客,就在出租车候车点及出站口,想抓很容易,从来没人抓。 二是上下站台的电梯经常不开,给旅客带来很大麻烦。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火车站广场周边管理问题,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合肥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瑶海区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作为城市形象窗口的合肥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地区(以下简称站前地区)是我市乃至全省最大的人流、物流集散地,站前地区的管理也因此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自2010年11月火车站区域划归瑶海区管理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开展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关于网友反映的黑头车问题,瑶海区已经责成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加强与市运管处的沟通与协调,加大对黑头车处罚力度;关于网友反映的火车站内部站台电梯经常不开的问题,瑶海区已及时将网友诉求反馈至铁路部门,建议让电梯保持运行状态,以保障旅客的出行需要。
【网民留言】
你好:合肥市公安局最近在许多道路上增加了停车位,这些道路有的路宽不足5米,导致两车不能会,行人和非机动车非常不便,也使机动车行速缓慢。如瑶海区的泗洲路、凤阳东路、南陵路等等。 请问:这个停车位是合肥市公安局依据什么来画的?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事前评估?是解决什么问题?为车子好停还是为广大群众解决行路难,道路通畅的问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瑶海区部分道路最近新增很多停车位问题,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合肥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新增加停车位的问题,瑶海区地处老城区,老旧小区集中,停车位紧缺,存在较大停车需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交警支队瑶海大队接到很多市民来信来访,要求在支次道路施划停车位,以方便周边住户停车,并且在这些路段确实存在大量停车。瑶海大队本着方便人民群众的原则,通过实地调研,在部分支次路段的一侧施划了一些停车位,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停车难的困境。您反映的停车位影响道路通行,是因为在施划停车位的道路另一侧也停了违章车辆,瑶海大队已安排警力加强对这些道路的管控及违章停车的车辆抓拍,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通行秩序。
谢谢您对合肥道路交通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去年为职工在巢湖平保购买了团体意外险,不巧同年11月一员工受伤,同期报案,今年申请理赔吋,平保公司拒赔,理由是企业职业风险不符合保险条款。最让人不理解的事是,今年5月份续保,他们保费照收不误。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平安寿险欺骗保户问题,省政府金融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事项涉及的保险公司并非“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
鉴于叫您反映的事项属于保险合同争议,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九条、二十条相关规定,安徽保监局要求平安养老安徽分公司尽快查清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对于保险条款理解有争议的,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相关单位会及时跟您了解具体情况,并处理好理赔事项。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政府金融办联系。联系人:李蕾蕾 联系电话:0551-62690961。
【网民留言】
阜阳市太和县城国泰南路封闭将近一年,不见施工,搭建的隔离设施多次刮伤行人。曾经有人把隔离设施有意损毁发泄愤慨,现在还是没有动静!近期县城团结西路中医院门前的道路已经封闭两个多月了,就路边挖了几铲子,隔离设施给行人、居民造成极大不便,又有民众把隔离设施破坏殆尽,现在又搭起来了,还是没有施工的迹象。不知是哪家施工单位敢如此霸道,置民生于不顾!请省长明察严处!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太和县国泰南路、团结西路道路施工影响通行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太和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国泰南路改建工程长2480.778米,宽40米,由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14年7月开工,实行半封闭施工。前期因土地补偿款及部分拆迁工作不到位,影响施工,进度较慢。目前,工程南段(镜湖西路——沙河路)长约700米,进行半封闭施工,管道及回填土施工基本完成。工程北段(团结西路——文明路)长约650米,因文明桥修建,需全封闭施工。现东侧管道及回填土施工完成一半,西侧路基正在紧张施工,文明桥桩基完成一半,梁板浇筑完成5片。
2.团结西路改建工程长712.212米,宽40米,由安徽海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承建,2014年10月18日开工,中医院门口及团结路与国泰路交接处实行全路段封闭施工。由于房屋拆迁及电力通讯管线迁移未到位致使前期施工未能按计划进行。现拆迁工作基本完成,正在进行紧张施工。截至目前,垃圾清理完毕,自来水管道完成一半,降水井完成80%,排水管道开驶开挖。
太和县城市路网建设指挥部一方面安排施工单位尽量实行半封闭施工,确需全封闭施工的,标明车辆绕行路线,开通行人便道。损毁的隔离设施及时更换,避免刮伤行人,确保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另一方面加强督促,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在天气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春节前完成灰土层施工,开放交通。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太和县城市建设指挥部联系。 联系人:赵光仕 联系电话:0558—8622243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省长:您好,我在太和县紫藤花园小区买的商品房,开发商是太和百信房地产。四年多了未办理房产证,建设面积超过土地许可面积,县国土局回复找不到开发商法人代表,解决不了。我们辛苦一辈子买的房子,只想要房产证,请省领导彻查此事,给百姓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太和县居民购买紫藤花园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太和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紫藤花园位于105国道西侧,是太和县百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住宅小区,法人代表:李杰。由于该项目部分土地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没有向太和县房产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也无法办理房产证。目前该公司已向太和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手续,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下发后,尽快给购房人办理房产手续。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太和县房产局联系。联系人:岳修杰 联系电话:8624076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阜南县许堂乡邵杨村的农民,我们这里现在要修村里的扶贫路。现在要农民有地的兑260元没地的兑100元钱,我不知道这样合理吗?请领导关注我们农民辛苦钱!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询问阜南县许堂乡邵杨村集资修路合理性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阜南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阜南县许堂乡邵杨村刘庄为修建一条1500米的通村道路,向阜南县交通运输局争取了2014年度村级公路网化建设资金30万元(交财〔2014〕239号文件)。此项目是村级公路网化建设工程,不是您反映的扶贫项目。实施该项目工程需要地方筹集一定的配套资金。邵杨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共向村民筹集配套资金12.126万元,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所筹资金全部用于该项目工程建设。该项目工程严格按照议标程序操作,严把工程质量,项目正在实施当中,近日就可完工。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许堂乡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人:盛伟 联系电话:6851000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们是阜南县曹集镇新建村普通的贫困老百姓,有无房户的;有特别困难的几户,多次去村、镇反映,都没有人过问?请问领导;国家建设保庄圩是给镇政府开发的,原来集镇上的机关单位;及行政单位都卖了,现从保庄圩里划百姓的宅基地合法吗?特别是从2011年至今所安置的户是否可以公开、公正、公平、公示出来?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曹集镇保庄圩安置的宅基地应公开公示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阜南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为解决居住在蒙洼库区内平地或不安全庄台人口移民安置和淮堤通道拆迁安置问题,曹集镇于2003年蓄洪后建立了保庄圩。移民建房安置程序:移民户申请,县、镇、村组成工作组审核,镇、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后统一建房;淮堤拆迁安置程序:省、县水利局、镇村干部登记公示上报,补偿款发放后,安置宅基地分配到村后分配到户。 2011年以来曹集镇政府安置的是淮堤第二次拆迁户、村里建村室、医疗室水塔、修路等公益事业用原来土地置换,各村都已在各村公示。
阜南县政府安排人员与你们沟通联系了解情况。孙洪林是南街村新建人,常年在外打工并多年未回;程泽刚、李照伟住南街村新建,在安岗圩内居住属于安全庄台,不是淮堤拆迁户也不是居住不安全庄台和平地户,不在移民安置范围。你们只是觉得自己的住宅面积小,要求增加住宅面积。目前蒙洼庄台居民大多数住宅面积都很小。这些问题曹集镇将想方设法逐步予以解决。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曹集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杨晓飞 联系电话:6801000
【网民留言】
1、村长陈雷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将村里的沟塘(村东头)占为己有,以为村修路为借口,变相将农村集体土地占为己有。大塘为三、四队村民集体土地,村长怎么能私自购买集体土地,国家是不允许集体土地私买私卖的,作为村长这点知识都不知道吗?针对于镇政府说购买鱼塘说是和村民协商,这 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没有征得村民同意,也没有任何签字。如果有请将证据拿出来进行公示。
2、通向大塘东边的地块原先有一条宽阔的路,这是村民几代人走的路,非常方便,多少年来村民通过这条路到大塘东边劳作,陈雷为谋取私利,多取土,利用挖掘机将此路挖断,未与村民通,无奈村民只绕路。后来村民不愿意,他就租用了村民的一块地临时当路,但这是租用的,又不是长期的,另外村民还要绕行1里路,非常不方便,强烈要求恢复此路。
3、大塘南侧原先是一块洼地,陈雷通过挖掘机将洼地挖成沟壑,土运到自己承包的小砖瑶窑厂做烧制成砖。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被开挖的地方由于较深,每逢下雨,造成水土流失 严重,沟塘旁边的地估计过不了几年就被冲坏了。
4、目前被陈雷占为己有的大塘被承包给一个养鱼的,这是村民的集体土地,为何他一个人坐收渔利,村民得不到任何回报。
5、作为一个村官,还自己承包着烧窑的生意,土地被挖的伤痕累累。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强烈要求关闭此窑。
6、陈雷在村上有100多亩地,可以去查,大部分都是其私买私卖获取的。
7、2014秋收已过,目前村内可以播种小麦,但全村人没一个敢种的,因为听说陈雷要将全村土地承包,然后种树,但镇政府要求这要和农民协商,农民同意才能进行,由于村内的 政策迟迟未下来,村民眼爱着季节将过,等不及,就播种了小麦,陈雷不顾村民感受,蛮横破坏青苗,不经村民同意,并且也不给青苗补助。执意种树,目的就是为了镇里能鼓吹自己,将自己棒大,给领导看,好做出所谓的“成绩”,做面子工程。种树可以,但要征得村民同意,签好合同,让村民有饭吃 。
8、村里每天都有大车经过,其实就是往陈雷的窑上拉运货物,影响村民的正常出行,以前车都是经过村后面一条路,为方便,陈雷又将村前头那条路扩宽,表面上是为了绿化种树 ,其实也是为了自己的窑和鱼塘运送货物方便,但造成的环境污染谁来负责,影响村民的安全。 像这样的村官,拿着国家的钱,不为村民谋福利,自私自利,祸害村民,强烈要求撤职下台。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太和县城关镇陈寨村委会陈楼自然村村长陈雷存在霸占鱼塘、破坏道路、非法占有农村集体土地等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太和县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陈雷非法占有农村集体土地,将村里的沟塘(村东头)占为己有,以为村修路为借口,变相将集体土地占为己有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陈雷同本自然村三、四队达成协议(该协议有村民签字,现协议复印件证明已按照您的要求,张贴在村公示栏),陈楼三、四队村民组鱼塘由陈雷改造使用,陈雷为三、四队无偿修建村内四条水泥道路,现在道路已经修好。
二、关于大塘东边有一条路,改造鱼塘时被挖断问题。经查:陈雷已经大塘东侧70米处修好一条长100米、宽4米的南北生产路,村民无需绕道,出行方便。
三、关于陈雷挖掘机将鱼塘南侧洼地挖成沟壑,土运到自己承包的窑厂烧砖,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陈雷于2013年投资修建隧道窑,且改用煤矸石烧砖,所用土方为建筑工地的地基土,经国土所认定均符合有关政策。
四、关于陈雷将占为己有的鱼塘转包给其他人养鱼,村民得不到任何回报。经查:根据陈雷与本村三、四队所签订的协议,鱼塘由陈雷进行改造使用,陈雷无偿为村民修路,鱼塘的经营使用权应由陈雷本人支配。
五、关于陈雷在村里有100多亩土地,大部分都是私买私卖的问题。经查,按照太和县政府重点投入绿化提升工程要求,包括城关镇在内的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全部流转,陈雷在村里的100多亩地,都是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合理流转的。
六、关于2014年秋收已过,不让群众耕种小麦、毁坏青苗问题。经查:按照太和县人民政府重点投入绿化提升工程要求及《太和县今冬明春农村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全部进行绿化。城关镇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在城市规划区内。您所反映的这块土地,并不是陈雷流转的,是镇政府出面联系,太和县城投公司进行流转。至于毁坏青苗一事,经查: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任何人的小麦被毁坏。
七、关于村前道路扩宽,是太和县城投公司进行规划的,与陈雷无关。 陈雷同志是城关镇新陈寨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并非您留言中所说的村长。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太和县城关镇联系。 联系人:张 峰 联系电话:0558-8622309(王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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