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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11-27作者:

11月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冬季火灾形势,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从11月底到2015年3月,我省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各地将深入开展火灾易发高发领域“四项排查”,严查重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等,整治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投入使用等问题;重点排查集贸市场、家庭式商铺等,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重点排查社区、村庄的小单位、小场所等,整治消防器材缺乏、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问题;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等,整治违法搭建彩钢板工棚、宿舍和仓库等问题。

全省将组织开展系列行动。 1号行动时间为11月底至12月20日,行动范围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机构和施工工地;2号行动时间为12月21日至2015年1月5日,行动范围包括涉及节日庆祝活动的娱乐场所等;3号行动时间为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2月16日,行动范围包括省、市、县(区)“两会”涉会场所,商(市)场、物流仓储等;4号行动时间为2015年2月17日至2015年2月28日,行动范围包括各类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5号行动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行动范围包括元宵节涉庆场所和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我省共发生火灾34202起,直接财产损失4.11亿元。其中冬季发生火灾13681起,直接财产损失1.36亿元,冬季火灾历来呈多发、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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