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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11-25作者:

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多,长期以来是困扰监管部门的难题。省食药监局日前出台指导意见,实施目录管理、开业报告等13条举措,要求小作坊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造并持续保持,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能生产食品。

据了解,我省有食品生产小作坊1万多家,广泛分布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不仅数量多、规模小,而且分布散、水平低,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隐患多。为帮助更多以小作坊为谋生手段的群众找到市场并逐步规范,省食药监局推出13条举措,从普查建档、目录管理、卫生规范、开业报告、进货查验、产品包装、配料报告、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引导帮扶等方面提出细化要求,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秩序。

根据该指导意见,我省对允许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实施目录管理,允许生产的品种是大米、面粉、糕点、豆制品等传统食品,乳制品、白酒不在其列。小作坊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改造并持续保持,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能生产食品,从事生产活动要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提交开业报告,配料信息须向监管部门作书面报告。

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地区小作坊产品抽检全覆盖,对重点隐患问题集中整治,鼓励有意愿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整合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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