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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10-28作者:

安徽省居民们在物业费上花的钱将更加明白。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安徽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执行。根据《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如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重复收费的,业主可拒缴。(姜志远/文 余红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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