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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部门联合发出告知书 强化转供电收费监管

来源:安徽新闻网-安徽日报2020-11-11作者:彭园园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等六部门联合向全省转供电主体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确保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告知书》。

《告知书》指出,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我省一般工商业(单一制)用户累计降价0.146元/千瓦时。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为确保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传导到位,让转供电终端用户都能享受到政策红利。《告知书》明确,各转供电主体要认真学习电价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抄表周期要和供电部门抄录总表的周期保持一致,及时公布当期向供电部门实际缴纳电费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各终端用户、共用设施当期用电量,接受用户监督。按照当期向供电部门缴纳的电费金额,据实向终端用户分摊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之和不得高于向供电部门实际缴纳的电费金额。在今年11月30日前,各转供电主体要完成自查自纠,及时传导降价红利,确保政策落地。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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