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

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公开征求修订意见

来源:安徽日报2019-08-28作者: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近日,省司法厅公布《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21日前,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件收件地址为475691857@qq.com。

为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范和保障节约能源管理、能源使用和节能技术的开发、利用,我省将对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节约能源条例》进行修订。

《条例》修订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问题:突出加强节能工作源头控制,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强制性节能标准有关内容,明确违反节能审查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法律责任;注重结合我省节能工作实际,理顺节能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关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节能监察工作,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注重发挥市场在能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设“激励措施”专章,明确节能市场培育、节能资金支持、节能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投资等,强化法规对市场在能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保障;注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对违规用能的处罚权限。


责任编辑:史洪芳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