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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部门共同印发《实施办法》精准认定贫困生

来源:安徽日报2019-08-08作者:

记者8月7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了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精准度。

《办法》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办法》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建立部门联动、系统对接、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整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资源,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等系统中学生信息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人口等信息定期比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信息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办法》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家庭经济因素,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特殊群体因素,看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考虑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突发状况因素,是否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学生消费因素,看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如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办法》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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