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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4-09-14作者:

近日,省政府下文批复同意芜湖市开展改善地方住房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据悉,试点工作主要是研究设立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载体的资金管理公司或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旨在盘活存量公积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居民购买基本住房及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低价格的资金扶持。

省政府在批复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初始就业者等提供住房融资服务,实施范围为芜湖市域。在住房公积金现有决策机制不变、归集政策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等前提下,住房公积金由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市政府授权相关机构运作,实行统一平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对住房金融服务试点风险管控,建立严格规范的决策程序、操作规程、风险预警和处置制度等,有效防控相关风险。运营风险由芜湖市承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积极稳妥推进改善住房金融服务试点工作。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芜湖市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展试点探索,符合改革大方向,具有积极意义。(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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