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市县

来源:中安在线2014-05-19作者:

铜陵市近日出台《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及目录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启动首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工作,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根据规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分级审批、分期编制、动态管理、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认定工作。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专职工作人员,具备提供社会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专业人员等相关条件,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前两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资质认定。评估等级在3A以上或已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免税资格的,可直接获得相应资质。社会组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当地民政部门将定期发布新增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单目录,同时发布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而被取消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单目录。(汪伟 张援南)


责任编辑: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